不让孩子上学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若属于该教育阶段,不让孩子上学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第二条规定: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扩展资料:
受教育权,是指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由宪法确认和保障的公民受教育的权利。每个公民都必须按照法律要求,接受教育。
为了充分保障公民享有这一权利,建国以来,我国建立了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教育制度,包括:(1)学龄前教育;
(2)全日制各级各类学校教育;
(3)职工教育;
(4)特种教育;
(5)电视广播、函授教育等。
此外,还实行高等学校的自学考试办法,从而使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又获得进一步保证。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受教育权
推荐于2018-05-13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向TA提问 私信TA
希望好好和家人协商,孩子的教育是必不可少的。
望采纳!!
2018-07-28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向TA提问 私信TA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五十八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