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 100

 我来答
attorney_lee
2015-04-01 · 超过63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101
采纳率:0%
帮助的人:74.4万
展开全部
单从第一问来看,我倾向于大军不需要补偿差额,理由是商场的标价实际可以理解为要约邀请,大军要求购买是要约,商场交付相机收款即承诺,因此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相机及价款已经交付,合同履行完毕。
但看了后面一问就有问题了,如果大军不用补差额,那小林相机丢不丢都没关系呀。所以从第二问,我怀疑老师出这个题目就是想让前面一问的回答应该是需要退还或者补偿差额,理由是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而且大军一下子买了两台,说明他知道这个价格不是正常的一个市场价格。后面一问是小林不需要补偿,因为小林并不清楚相机价值,他认为只是一个正常价格购买的相机,合同有效。因此小林不需要补偿。
其实我觉得如果这个案子放在真实生活中,商场诉大军,要求大军退回相机或者补偿价差,商场败诉的可能性非常大,因为现实的实务中要求确认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凭现有的情况及证据,商场基本很难赢的!
Ay86vk7
2015-03-24 · 超过18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回答量:258
采纳率:0%
帮助的人:34.9万
展开全部
这个应该和你没有多大关系,需要律师吗?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