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各位大神设备经营租赁企业,连续12个月销售额合计达到80万以上,会强制转为一般纳税人???
贵司所在行业属于现代服务业——租赁服务——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按照最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应税服务连续12个月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以下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
你所说的连续12个月销售额合计达到80万以上的标准,是指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
具体规定:
1、定量标准——经营规模
(1)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适用50%的标准)
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一般纳税人
<5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80万元,一般纳税人
<8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
(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提供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含免税、减税销售额。
2、定性标准——纳税人性质和会计核算程度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自然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自行选择是否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上述指的是连续满12个月之后。
我的意思是,设备租赁企业到底算是工业还是商业,是不能超过50万元,还是80万元,这个强制转为一般纳税人的红线
工业商业的分类表述在新条例实施后就已不再提及。
动产租赁的应税服务销售额80万,如果同时兼营货物、劳务,认定标准应分别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