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怎么界定城市拆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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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范围是确定拆迁活动造成的损害中哪些财产利益应依法给予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补偿范围为房屋所有权、附属物所有权和收益权。作为拆迁主要对象的房屋是所有人经济利益的一部分,是拆迁补偿的主要范围。拆迁人拆除房屋,使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遭受经济损失,理应对被拆除房屋进行补偿。通过补偿保障了被拆除房屋所有人法律上、经济上应享有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解决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的矛盾。列入拆迁补偿范围的房屋必须是合法房屋,就是说所有权人合法所有的房屋。一是房屋为所有权人合法所有,其二是房屋本身合法。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列入补偿范围的附属物是指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在房屋上增加的依附于房屋具有某种用途的设施。作为房屋的附属物具有以下特征:依附于房屋而存在;具有某种用途,并有利于房屋的升值;必须是能计算其价值的物体;该附属物具有合法性。这些附属物对产权人来说也具有经济价值,拆除它们将对被拆迁人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所以应给予补偿。补偿范围中的收益权系依法收取房屋所产生的自然或法定孳息的权利,这也是房屋所有权的一项重要权能。它可以属于所有人,也可以由承租人、承包人、典权人行使。补偿范围中的收益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收益权人系合法地占有使用被拆迁房屋,其收益权必须有合同或法律的依据;收益应当合法产生;收益应当是有依据的产生,包括既得收入和合法预期收入。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应予补偿的收益主要有三种:租金,生产经营预期收益和拆迁产生的费用。
列入补偿范围的附属物是指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在房屋上增加的依附于房屋具有某种用途的设施。作为房屋的附属物具有以下特征:依附于房屋而存在;具有某种用途,并有利于房屋的升值;必须是能计算其价值的物体;该附属物具有合法性。这些附属物对产权人来说也具有经济价值,拆除它们将对被拆迁人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所以应给予补偿。补偿范围中的收益权系依法收取房屋所产生的自然或法定孳息的权利,这也是房屋所有权的一项重要权能。它可以属于所有人,也可以由承租人、承包人、典权人行使。补偿范围中的收益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收益权人系合法地占有使用被拆迁房屋,其收益权必须有合同或法律的依据;收益应当合法产生;收益应当是有依据的产生,包括既得收入和合法预期收入。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应予补偿的收益主要有三种:租金,生产经营预期收益和拆迁产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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