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分析先秦儒家思想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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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是春秋战国形成的以孔子为代表一个的学派。刘歆在《七略》中说:“儒家者流,盖出于司徒之官,助人君顺阴阳明教化者也。游文于六艺之中,留意于仁义之际,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宗师仲尼,以重其言,于道最为高。”关于“儒”字的起源和含意,自古以来就有几种说法,《周礼.天官》说:“儒以道得民。”郑玄注解说:“诸侯保氏有六艺以教民者。”《说文解字》说:“儒,柔也,术士之称。”
由此可见,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儒家”:(1)渊源、职责:相传儒家“出于司徒之官”,其任务是“助人君顺阴阳明教化”,即对人民进行思想统治,“以六艺教民”。(2)特点:“优也,柔也”,“术士之称”。其一是“术士“,即有一定文化知识的专门人才,人们当中的优秀分子;其二是柔,即柔和、温和,“儒以道得民”,“能安人,能服人”,以思想教育的方法获得人民的拥护,也就是实行德治、仁政。(3)主张法先王,“祖述尧舜,宪法章文武,宗师仲尼”。
.1.“礼治”主义
儒家的“礼治”主义的根本含义为“异”,即贵贱、尊卑、长幼各有其特殊的行为规范.只有贵贱、尊卑、长幼、亲疏各有其礼,才能达到儒家心目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的理想社会.国家的治乱,取决于等级秩序的稳定与否.儒家的“礼”也是一种法的形式.它是以维护宗法等级制为核心,如违反了“礼”的规范,就要受到“刑”的惩罚.
儒家的“德治”主义
2.“德治”主义就是主张以道德去感化教育人.儒家认为,无论人性善恶,都可以用道德去感化教育人.这种教化方式,是一种心理上的改造,使人心良善,知道耻辱而无奸邪之心.这是最彻底、根本和积极的办法,断非法律制裁所能办到.
儒家的“人治”主义
3、“人治”主义,就是重视人的特殊化,重视人可能的道德发展,重视人的同情心,把人当作可以变化并可以有很复杂的选择主动性和有伦理天性的“人”来管理统治的思想.从这一角度看,“德治”主义和“人治”主义有很大的联系.“德治”强调教化的程序,而“人治”则偏重德化者本身,是一种贤人政治.由于儒家相信“人格”有绝大的感召力,所以在此基础上便发展为“为政在人”、“有治人,无治法”等极端的“人治”主义.
4.孔子的“仁”
孔子的思想博大精深,其核心是一个“仁”字。在《论语》中,“仁”这个字出现过104次,可见它在孔子的学说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说文解字》注:“仁,亲也,从人、二。”从字面上讲,“仁”是指人与人之间的亲善关系。孔子将它变为一个道德范畴,认为“仁者,人也。”(《礼记.中庸》)“仁”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是生命的相互感通,是人、我、群、己之间的普遍联系与相互滋养润泽。“仁”的具体含意如下:其一是说“仁者,爱人。”凡是人都有“仁”性,能对别人的痛苦和欢乐产生共鸣,有一种博大的同情心。但孔子又说,按周礼的规定,各种人都有不同的身份,对国君的爱与对一个老百姓的爱是有“等差”的,也就是根据各个人不同的身份采取不同的态度。
其二是说要有宽容忠恕精神:一方面要努力做到“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 (《论语.雍也》)自己希望有所建树,希望达到某种目的,就要想到别人也有同样的心愿,要想法成全别人,这就叫”忠“;另一方面还要努力做到“已所不欲,勿施于人。” (《论语.颜渊》)自己不喜欢的,也不要强加于人。也就是要推已及人,尽已为人,凡事都要设身处地为他人考虑。这叫作“恕”。
孔子认为,当“仁”与“生”发生矛盾时,“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有的学者认为,孔子提出“仁”的主张,这是“人”的发现。他第一次把“人”从“天”的束缚下解放出来,放到人类社会中来对待,也可以这是从人类从蒙昧走向文明的表现。
5.孔子的其他主张
孔子还提出了“德治”、“中庸”、“礼之用,和为贵”等主张。他的思想是唯心主义的,但他的天道观却是模棱两可的。他曾说过:“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论语。季氏》)“祭神如神在。”“获罪于天,无所祷也。”(《论语八佾》)但也曾说过:“天何言哉?四时行焉,万物生焉。”“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 死。”因此他的弟子说他“子不语怪力乱神”(《论语述而》),“敬鬼神而远之。”(《雍也》)
在认识论上,孔子曾提出“生而知之”的先验论,说“上智”与“下愚”不移。但同时又认为,大多数人,包括他自己在内,也不是生而知之者,而是学而知之者。
6.儒家八派
孔子死后,其弟子及再传弟子各自从不同的角度继承发挥孔子的思想,形成了不同的学派。韩非子说儒分为八,其中包括子张之儒、子思之儒、颜氏之儒、孟氏之儒、漆雕氏之儒、仲良氏之儒、乐正氏之儒、孙氏之儒等。子张本姓颛孙,名师,字“子张”。曾遭“刑戮”,后来随孔子学儒。他继承了孔子仁者爱人的思想,主张“尊贤”、“崇善”,但同时将“爱人”扩大到了不分好坏的“容众”、“矜不能”,对不贤不善者也不计前嫌、以德报怨。这就不符合孔子“爱有等差”、“能爱人,能恶人”的主张,而比较接近墨家“兼爱”的思想了。因此孔子认为“师也过”,“过犹不及”。
子思之儒即以孔子之孙孔彶(字子思)为代表的一派儒家。他师从于孔子的门徒曾参。曾参以主张忠孝著称,《孝经》即曾参一派的代表作。子思将“昭明圣祖之德”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曾有著作23篇,《中庸》一书即子思一派的主要作品。“喜怒哀乐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地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达到中和状态,宇宙万物和人类社会就各安其位、各得其所了。儒家提倡所谓“极高明而道中庸”的精神,也就是一种伟大寓于平凡、理想寓于现实的精神。这种主张使儒家接近于社会实际,是儒家思想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因此有人认为,子思之儒是儒家继往开来的一派。
颜氏之儒即孔子的得意门生颜回所承继的一派儒家。颜回对孔子最崇拜,孔子对颜回也最赞赏。孔子的一切主张,颜回都不折不扣地接受、传播,并认真去实践。但过于拘泥师法,没有自己的独创,因此在儒学发展史上不像孟子、荀子那样占有自己的地位。
漆雕氏之儒是指漆雕开的儒学思想。他身患残疾,师从孔子,后来收徒讲学,自成一派。他刚毅尚勇,将仁义作为行为曲直的绝对标准。儒家认为,能以仁义作为曲直的标准就是大智;能够为行仁义而无所畏惧就是大勇。因此后人称漆雕开一派儒学为大智大勇的儒学。
关于乐正氏究竟是谁,至今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结论。梁启超认为是曾子的学生乐正子春,郭沫若则认为是孟子的学生乐正克。乐正克一派编著了《大学》一书,对儒学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孟氏之儒即以孟子为代表的一派儒家,孙氏之儒则是指以荀子为代表的一派。仲良氏之儒所指不详。
二 孟子及其儒家思孟学派
1. 思孟学派
儒家思孟学派是指以曾参、子思、孟柯为代表的一派儒家,这是儒家中对后世影响最大的派别。孟柯是鲁国孟孙氏的后裔(前371——289年),曾受业于子思的门人,是孔子死后儒家的著名代表,故儒家学说又称孔孟之道。孟子的著作也名为《孟子》。将“仁义“作为道德行为的最高准则,提出性善论,政治上主张王道和仁政,主张民贵君轻的民本主义,这是孟子学说的核心。
2. 儒家的义利观
义利观即儒家对义、利关系的基本看法。故而孔子提出了“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命题,后来发展为“义利之辩。”孟子继承并发挥了孔子的思想,主张用仁义指导自己的行动,一切以“义”为准绳。在“义”与“利”发生矛盾时,他主张重义轻利、贵义贱利、见利思义。他甚至提出:“夫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唯义所在。”(《离娄下》)他认为,义不仅重于利,而且重于生命,假如“义”与生命二者不能兼得,则应该毫不犹豫地“舍生以取义。”荀子也认为“义”比“利”更为重要:“先义后利者荣,先利后义者辱。”“义胜利为治世,利胜义为乱世。”
3. 德之四端
孟子认为“仁义礼智”乃德之四端,即每个人与生俱来的四种优良的品德。“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 (《公孙丑上》)因为它是人们先天所具有的品质,故而称为“良知良能”。如果人们能够自觉地扩展自己这种与生俱来的“四端”,就会形成“四德”,从而成为明是非、讲礼义的“仁人义士。”
4. 性善论
在孟子生活的那个时代,人性论已经有四种观点:一是孟子的性善论,二是告子的性无善无不善,三有有性善有性不善,四是性可以为善可以为不善。一三是先天人性论,二四是后天人性论。孟子认为:“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 (《告子上》)
5.王道与“法先王”
正是在性善论的基础上,孟子在政治上主张王道,反对霸道,即主张实行
实行尧舜禹文武周公孔子所倡导的所谓圣人之道。因此他又主张“法先王”,反对“法后王”,即主张效法先王,以先王作为自己的学习榜样。但他所说的“法先王”,并不是原封不动地恢复周礼,而是借周礼的名义“托古改制。”他说,春秋五霸是先王的罪人,战国时的诸侯是五霸的罪人,总之是一代不如一代。要平治天下,必须遵从他所说的“先王之道”。
6.关于“仁政”的主张
孟子认为王道的核心是“行仁政”,“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离娄上》)什么叫“仁政”?归纳起来有如下几点:
其一,“夫仁政必自经界始”,即在经济上实行井田制。
其二,主张“省刑罚,薄税敛”,“使民以时”
其三,在民富之后,则主张教民。
其四,主张“分田制禄”,即恢复分田制禄的宗亲分封制。
其五,主张“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主轻”(《尽心下》),主张建立一种新型的君民君臣关系。
其六,反对一切战争和改革,“善战者服上刑,连诸侯者次之,辟草莱、任土地者次之。”(《离娄上》)
总之,经济基础:井田制;上层建筑:分封制、世卿世禄制、宗法制;对内减轻人民负担,主张富民教民,主张民贵君轻;反对法家的变法和耕战政策;对外反对一切战争及合纵连横。这就是孟子“仁政”的主要内容。
三 荀子“一天下”的政治主张和关于天命、人性的独到见解
1.荀子“一天下”的政治主张
荀子政治主张的核心是“天下为一”(《成相》)。他周游列国,曾反复宣传这一主张,认为应该“臣使诸侯一天下”(《王霸》),“四海之内若一家”(《儒效》)。如何才能使诸侯为臣、天下一统、四海一家呢?他提出了种种政治理论,概括起来主要有三条,这就是隆礼重法,尚贤使能,平政爱民。
所谓“隆礼重法”,即兼采儒法两家之长,将礼治与法制结合起来,巧妙地使用“教化”和“刑罚”两手政策。在这里,荀子与孔、孟已经有了明显的区别:孔孟主张礼治与德政,认为对人民只能“道之以德,齐之以礼”,而不能“道之以政,齐之以刑”(《论语.为政》)。荀子则认为:“教而不诛,则奸民不惩。”(《富国》)如果只讲隆礼,不讲重法,有礼无法,或者执法不严,赏不当功,罚不当罪,都会造成社会的混乱。
荀子指出,“礼”是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必然产生的,“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礼论》)
在“隆礼”的同时,荀子还主张重法。他认为,二者不是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的。礼重在教化,法重在赏罚。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对于国中的人民必须“明礼义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罚以禁之。”
为了实现“一天下”的政治理想,荀子主张“法后王”,反对孟子的“法先王”。他认为孟子提出“法先王”是“呼先王以欺愚者”,“足乱世”(《儒效》),只能造成社会的混乱。虽然他也说过要效法尧舜,但又明确指出“百王之道,后王是也。”(《不苟》)荀子所说的“法后王”,实质上是主张实行新兴地主阶级的政治经济制度。
3.荀子的天人观
在天人关系问题上,荀子既不同意将天看作是人格的天,也不同意孔孟将天看作命运的天,而是吸收了道家自然之天的思想,提出了唯物主义的天人观。
首先,他认为必须“明于天人之分”(《天论》),即从实际和理论上将天与人、自然与社会区别开来。他指出,所谓“天”,不过是日月、星辰、四时、阴阳、寒署、万物等自然现象,是物质的天,而不是有人格的意志的天。天有天的功能,人有人的作用,不能互相代替。“列星随旋,日月递照,四时代御,阴阳大化,风雨博施”,以及星坠木鸣,“日月之有蚀,风雨之不时,怪星之倘见”等,都是“不见其事而见其功”(《天论》),是天的功能,人们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而社会的治乱兴亡,个人的贫富祸福,则决定于人事,与天无关。
其次,荀子认为,“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舛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天论》)自然界的变化有自己的规律,不受人们的意志支配,吉凶在人不在天。自然界存在着“四时代御,阴阳大化”,生生不息的变化,“天地合而万物生,阴阳接而变化起”(《礼论》),天地万物千变万化的原因是由其内部的矛盾运动引起的。这是天道与地道。
其三,荀子认为,人们可以“制天命而用之”(《天论》),即掌握自然界的规律,利用天道、地道为人类服务。“大天而思之,孰与物蓄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他认为“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故水旱不能使之饥,寒署不能使之疾。”(《天论》)这种制天命而用之、利用和控制自然界为人类服务的思想,在自然观方面达到了先秦唯物主义的最高水平。
4.性恶论
人性问题的提出是先秦诸子重视人自身价值的标志之一。无论孟子的性善论,还是荀子的性恶论,都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又都未能正确地回答这一问题。孟子着眼于人的社会属性,认为每个人的先天本质都是好的,只要加强自身修养,就可以保持这种善性,成为贤人与君子;荀子则着眼于人的自然属性,认为人“饥而欲食,寒而欲衣,劳而欲息”(《荣辱》),“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佚”(《性恶》),一生下来就是“好利而恶害”(《荣辱》),因此本性就是坏的。认为“学不可以已”,学无止境,一个人只有持之以恒,不断学习,不断改正自己的各种恶性,才有可能成为正人君子,成为杰出的人才。在重视教育这一点上,荀子与孟子可以说是殊途同归,相反相成:孟子的性善论论证了人接受封建礼义的可能性,将“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当作一生最大的乐事;荀子的性恶论则重在论证人遵从封建礼义的必要性,其《劝学》《修身》《性恶》等篇都成为我国教育史上重要的历史文献。他们的教育思想至今仍对后人有巨大的启发作用。
由此可见,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儒家”:(1)渊源、职责:相传儒家“出于司徒之官”,其任务是“助人君顺阴阳明教化”,即对人民进行思想统治,“以六艺教民”。(2)特点:“优也,柔也”,“术士之称”。其一是“术士“,即有一定文化知识的专门人才,人们当中的优秀分子;其二是柔,即柔和、温和,“儒以道得民”,“能安人,能服人”,以思想教育的方法获得人民的拥护,也就是实行德治、仁政。(3)主张法先王,“祖述尧舜,宪法章文武,宗师仲尼”。
.1.“礼治”主义
儒家的“礼治”主义的根本含义为“异”,即贵贱、尊卑、长幼各有其特殊的行为规范.只有贵贱、尊卑、长幼、亲疏各有其礼,才能达到儒家心目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的理想社会.国家的治乱,取决于等级秩序的稳定与否.儒家的“礼”也是一种法的形式.它是以维护宗法等级制为核心,如违反了“礼”的规范,就要受到“刑”的惩罚.
儒家的“德治”主义
2.“德治”主义就是主张以道德去感化教育人.儒家认为,无论人性善恶,都可以用道德去感化教育人.这种教化方式,是一种心理上的改造,使人心良善,知道耻辱而无奸邪之心.这是最彻底、根本和积极的办法,断非法律制裁所能办到.
儒家的“人治”主义
3、“人治”主义,就是重视人的特殊化,重视人可能的道德发展,重视人的同情心,把人当作可以变化并可以有很复杂的选择主动性和有伦理天性的“人”来管理统治的思想.从这一角度看,“德治”主义和“人治”主义有很大的联系.“德治”强调教化的程序,而“人治”则偏重德化者本身,是一种贤人政治.由于儒家相信“人格”有绝大的感召力,所以在此基础上便发展为“为政在人”、“有治人,无治法”等极端的“人治”主义.
4.孔子的“仁”
孔子的思想博大精深,其核心是一个“仁”字。在《论语》中,“仁”这个字出现过104次,可见它在孔子的学说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说文解字》注:“仁,亲也,从人、二。”从字面上讲,“仁”是指人与人之间的亲善关系。孔子将它变为一个道德范畴,认为“仁者,人也。”(《礼记.中庸》)“仁”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是生命的相互感通,是人、我、群、己之间的普遍联系与相互滋养润泽。“仁”的具体含意如下:其一是说“仁者,爱人。”凡是人都有“仁”性,能对别人的痛苦和欢乐产生共鸣,有一种博大的同情心。但孔子又说,按周礼的规定,各种人都有不同的身份,对国君的爱与对一个老百姓的爱是有“等差”的,也就是根据各个人不同的身份采取不同的态度。
其二是说要有宽容忠恕精神:一方面要努力做到“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 (《论语.雍也》)自己希望有所建树,希望达到某种目的,就要想到别人也有同样的心愿,要想法成全别人,这就叫”忠“;另一方面还要努力做到“已所不欲,勿施于人。” (《论语.颜渊》)自己不喜欢的,也不要强加于人。也就是要推已及人,尽已为人,凡事都要设身处地为他人考虑。这叫作“恕”。
孔子认为,当“仁”与“生”发生矛盾时,“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有的学者认为,孔子提出“仁”的主张,这是“人”的发现。他第一次把“人”从“天”的束缚下解放出来,放到人类社会中来对待,也可以这是从人类从蒙昧走向文明的表现。
5.孔子的其他主张
孔子还提出了“德治”、“中庸”、“礼之用,和为贵”等主张。他的思想是唯心主义的,但他的天道观却是模棱两可的。他曾说过:“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论语。季氏》)“祭神如神在。”“获罪于天,无所祷也。”(《论语八佾》)但也曾说过:“天何言哉?四时行焉,万物生焉。”“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 死。”因此他的弟子说他“子不语怪力乱神”(《论语述而》),“敬鬼神而远之。”(《雍也》)
在认识论上,孔子曾提出“生而知之”的先验论,说“上智”与“下愚”不移。但同时又认为,大多数人,包括他自己在内,也不是生而知之者,而是学而知之者。
6.儒家八派
孔子死后,其弟子及再传弟子各自从不同的角度继承发挥孔子的思想,形成了不同的学派。韩非子说儒分为八,其中包括子张之儒、子思之儒、颜氏之儒、孟氏之儒、漆雕氏之儒、仲良氏之儒、乐正氏之儒、孙氏之儒等。子张本姓颛孙,名师,字“子张”。曾遭“刑戮”,后来随孔子学儒。他继承了孔子仁者爱人的思想,主张“尊贤”、“崇善”,但同时将“爱人”扩大到了不分好坏的“容众”、“矜不能”,对不贤不善者也不计前嫌、以德报怨。这就不符合孔子“爱有等差”、“能爱人,能恶人”的主张,而比较接近墨家“兼爱”的思想了。因此孔子认为“师也过”,“过犹不及”。
子思之儒即以孔子之孙孔彶(字子思)为代表的一派儒家。他师从于孔子的门徒曾参。曾参以主张忠孝著称,《孝经》即曾参一派的代表作。子思将“昭明圣祖之德”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曾有著作23篇,《中庸》一书即子思一派的主要作品。“喜怒哀乐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地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达到中和状态,宇宙万物和人类社会就各安其位、各得其所了。儒家提倡所谓“极高明而道中庸”的精神,也就是一种伟大寓于平凡、理想寓于现实的精神。这种主张使儒家接近于社会实际,是儒家思想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因此有人认为,子思之儒是儒家继往开来的一派。
颜氏之儒即孔子的得意门生颜回所承继的一派儒家。颜回对孔子最崇拜,孔子对颜回也最赞赏。孔子的一切主张,颜回都不折不扣地接受、传播,并认真去实践。但过于拘泥师法,没有自己的独创,因此在儒学发展史上不像孟子、荀子那样占有自己的地位。
漆雕氏之儒是指漆雕开的儒学思想。他身患残疾,师从孔子,后来收徒讲学,自成一派。他刚毅尚勇,将仁义作为行为曲直的绝对标准。儒家认为,能以仁义作为曲直的标准就是大智;能够为行仁义而无所畏惧就是大勇。因此后人称漆雕开一派儒学为大智大勇的儒学。
关于乐正氏究竟是谁,至今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结论。梁启超认为是曾子的学生乐正子春,郭沫若则认为是孟子的学生乐正克。乐正克一派编著了《大学》一书,对儒学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孟氏之儒即以孟子为代表的一派儒家,孙氏之儒则是指以荀子为代表的一派。仲良氏之儒所指不详。
二 孟子及其儒家思孟学派
1. 思孟学派
儒家思孟学派是指以曾参、子思、孟柯为代表的一派儒家,这是儒家中对后世影响最大的派别。孟柯是鲁国孟孙氏的后裔(前371——289年),曾受业于子思的门人,是孔子死后儒家的著名代表,故儒家学说又称孔孟之道。孟子的著作也名为《孟子》。将“仁义“作为道德行为的最高准则,提出性善论,政治上主张王道和仁政,主张民贵君轻的民本主义,这是孟子学说的核心。
2. 儒家的义利观
义利观即儒家对义、利关系的基本看法。故而孔子提出了“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命题,后来发展为“义利之辩。”孟子继承并发挥了孔子的思想,主张用仁义指导自己的行动,一切以“义”为准绳。在“义”与“利”发生矛盾时,他主张重义轻利、贵义贱利、见利思义。他甚至提出:“夫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唯义所在。”(《离娄下》)他认为,义不仅重于利,而且重于生命,假如“义”与生命二者不能兼得,则应该毫不犹豫地“舍生以取义。”荀子也认为“义”比“利”更为重要:“先义后利者荣,先利后义者辱。”“义胜利为治世,利胜义为乱世。”
3. 德之四端
孟子认为“仁义礼智”乃德之四端,即每个人与生俱来的四种优良的品德。“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 (《公孙丑上》)因为它是人们先天所具有的品质,故而称为“良知良能”。如果人们能够自觉地扩展自己这种与生俱来的“四端”,就会形成“四德”,从而成为明是非、讲礼义的“仁人义士。”
4. 性善论
在孟子生活的那个时代,人性论已经有四种观点:一是孟子的性善论,二是告子的性无善无不善,三有有性善有性不善,四是性可以为善可以为不善。一三是先天人性论,二四是后天人性论。孟子认为:“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 (《告子上》)
5.王道与“法先王”
正是在性善论的基础上,孟子在政治上主张王道,反对霸道,即主张实行
实行尧舜禹文武周公孔子所倡导的所谓圣人之道。因此他又主张“法先王”,反对“法后王”,即主张效法先王,以先王作为自己的学习榜样。但他所说的“法先王”,并不是原封不动地恢复周礼,而是借周礼的名义“托古改制。”他说,春秋五霸是先王的罪人,战国时的诸侯是五霸的罪人,总之是一代不如一代。要平治天下,必须遵从他所说的“先王之道”。
6.关于“仁政”的主张
孟子认为王道的核心是“行仁政”,“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离娄上》)什么叫“仁政”?归纳起来有如下几点:
其一,“夫仁政必自经界始”,即在经济上实行井田制。
其二,主张“省刑罚,薄税敛”,“使民以时”
其三,在民富之后,则主张教民。
其四,主张“分田制禄”,即恢复分田制禄的宗亲分封制。
其五,主张“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主轻”(《尽心下》),主张建立一种新型的君民君臣关系。
其六,反对一切战争和改革,“善战者服上刑,连诸侯者次之,辟草莱、任土地者次之。”(《离娄上》)
总之,经济基础:井田制;上层建筑:分封制、世卿世禄制、宗法制;对内减轻人民负担,主张富民教民,主张民贵君轻;反对法家的变法和耕战政策;对外反对一切战争及合纵连横。这就是孟子“仁政”的主要内容。
三 荀子“一天下”的政治主张和关于天命、人性的独到见解
1.荀子“一天下”的政治主张
荀子政治主张的核心是“天下为一”(《成相》)。他周游列国,曾反复宣传这一主张,认为应该“臣使诸侯一天下”(《王霸》),“四海之内若一家”(《儒效》)。如何才能使诸侯为臣、天下一统、四海一家呢?他提出了种种政治理论,概括起来主要有三条,这就是隆礼重法,尚贤使能,平政爱民。
所谓“隆礼重法”,即兼采儒法两家之长,将礼治与法制结合起来,巧妙地使用“教化”和“刑罚”两手政策。在这里,荀子与孔、孟已经有了明显的区别:孔孟主张礼治与德政,认为对人民只能“道之以德,齐之以礼”,而不能“道之以政,齐之以刑”(《论语.为政》)。荀子则认为:“教而不诛,则奸民不惩。”(《富国》)如果只讲隆礼,不讲重法,有礼无法,或者执法不严,赏不当功,罚不当罪,都会造成社会的混乱。
荀子指出,“礼”是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必然产生的,“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礼论》)
在“隆礼”的同时,荀子还主张重法。他认为,二者不是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的。礼重在教化,法重在赏罚。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对于国中的人民必须“明礼义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罚以禁之。”
为了实现“一天下”的政治理想,荀子主张“法后王”,反对孟子的“法先王”。他认为孟子提出“法先王”是“呼先王以欺愚者”,“足乱世”(《儒效》),只能造成社会的混乱。虽然他也说过要效法尧舜,但又明确指出“百王之道,后王是也。”(《不苟》)荀子所说的“法后王”,实质上是主张实行新兴地主阶级的政治经济制度。
3.荀子的天人观
在天人关系问题上,荀子既不同意将天看作是人格的天,也不同意孔孟将天看作命运的天,而是吸收了道家自然之天的思想,提出了唯物主义的天人观。
首先,他认为必须“明于天人之分”(《天论》),即从实际和理论上将天与人、自然与社会区别开来。他指出,所谓“天”,不过是日月、星辰、四时、阴阳、寒署、万物等自然现象,是物质的天,而不是有人格的意志的天。天有天的功能,人有人的作用,不能互相代替。“列星随旋,日月递照,四时代御,阴阳大化,风雨博施”,以及星坠木鸣,“日月之有蚀,风雨之不时,怪星之倘见”等,都是“不见其事而见其功”(《天论》),是天的功能,人们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而社会的治乱兴亡,个人的贫富祸福,则决定于人事,与天无关。
其次,荀子认为,“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舛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天论》)自然界的变化有自己的规律,不受人们的意志支配,吉凶在人不在天。自然界存在着“四时代御,阴阳大化”,生生不息的变化,“天地合而万物生,阴阳接而变化起”(《礼论》),天地万物千变万化的原因是由其内部的矛盾运动引起的。这是天道与地道。
其三,荀子认为,人们可以“制天命而用之”(《天论》),即掌握自然界的规律,利用天道、地道为人类服务。“大天而思之,孰与物蓄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他认为“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故水旱不能使之饥,寒署不能使之疾。”(《天论》)这种制天命而用之、利用和控制自然界为人类服务的思想,在自然观方面达到了先秦唯物主义的最高水平。
4.性恶论
人性问题的提出是先秦诸子重视人自身价值的标志之一。无论孟子的性善论,还是荀子的性恶论,都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又都未能正确地回答这一问题。孟子着眼于人的社会属性,认为每个人的先天本质都是好的,只要加强自身修养,就可以保持这种善性,成为贤人与君子;荀子则着眼于人的自然属性,认为人“饥而欲食,寒而欲衣,劳而欲息”(《荣辱》),“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佚”(《性恶》),一生下来就是“好利而恶害”(《荣辱》),因此本性就是坏的。认为“学不可以已”,学无止境,一个人只有持之以恒,不断学习,不断改正自己的各种恶性,才有可能成为正人君子,成为杰出的人才。在重视教育这一点上,荀子与孟子可以说是殊途同归,相反相成:孟子的性善论论证了人接受封建礼义的可能性,将“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当作一生最大的乐事;荀子的性恶论则重在论证人遵从封建礼义的必要性,其《劝学》《修身》《性恶》等篇都成为我国教育史上重要的历史文献。他们的教育思想至今仍对后人有巨大的启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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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思想特点:最初指的是司仪,后来逐步发展为以尊卑等级的仁为核心的思想体系,是中国影响最大的流派,也是中国古代的主流意识。儒家学派对中国,东亚乃至全世界都产生过深远的影响。“儒学”、“儒家”、“儒教”这些概念要分清。儒学作为一种学说,儒家作为一个阶层,儒教作为一种信仰,三者相同也不同需要区分开来。
秦朝是以法家思想为政权的统治思想,而汉朝在汉武帝之前以道家思想作为正统思想。秦始皇焚书坑儒后,加之汉字尚处于雏形,不具备准确表达的功能,正统的儒家思想已基本消失。
董仲舒提出“春秋大一统”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强调以儒家思想为国家的哲学根
本,杜绝其他思想体系。汉武帝采纳了他的主张。从此儒学成为正统思想,研究四书五经的经学也成为了显学。此时,孔子已死三百余年。董仲舒在具体的政策上将道家,阴阳家和儒家中有利于封建帝王统治的部分加以发展,形成了新儒家思想。
在汉代的儒家思想普及过程中,很多社会问题得到解决。儒家思想倾向于施用仁政管理国家,政治家们以此为根据,限制土地过分集中,建立完善的道德体系。提出了包括“限民名田,以澹(瞻)不足”,“三纲五常”,等政策。
西汉武帝在位时期封建国家十分强盛,这给封建统治稳定创立了前提。为维护大一统的局面,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思想体系。董仲舒吸收了道家、法家等有利于君主统治的成分,对儒学进行了改造,增加了“君权神授”和大一统的思想,这在客观上有利于封建中央集权的加强,也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巩固儒家思想,从此儒家思想逐渐成为封建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正统思想。纵观两千多年来儒家之所以能独领风骚,一方面是因其思想内核即哲学上的天人观念、伦理上以“仁”为核心的“三纲五常”、政治上的大一统主张,在根本上都有适应了封建专制统治需要的因素。
另一方面是因为儒家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能够随时代需要的变化而不断改变面目。先秦儒家没有为当时的统治者所接受甚至还遭到了秦始皇毁灭性的打击,这是由先秦儒家初创时自身的理论缺陷导致的。先秦儒学的内容体系充满着浓重的、温柔淳朴的伦理亲情色彩,显得“迂远而阔于事情”。例如,孔子的“仁学”,目的在于通过“正名”恢复“周礼”所代表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所以孔子的思想不会为新兴地主势力所青睐。
孟子的“仁政”说,虽已转到新兴地主势力的立场上,但其“仁政”说是建立在“民为贵”、“君为轻”的基础上的,过分突出了小农利益,因而也不会得到统治者的赞赏。历史发展到汉武帝时期,封建国家强盛,儒学随之有了恢复生机的条件。
儒家提倡德政、礼治和人治,强调道德感化;法家提倡“一断于法”,实行法治,强调暴力统治;道家提倡顺乎自然,“无为而治”,三者具有很大的互补性。经过秦、西汉初年的治国实践从正反两个方面证明:在动荡年代,军阀割据,难以用儒家路线实行全国大一统,而法家路线却能收到这样的效果;在动荡结束之初,人口凋弊,生产破坏,应该实行道家无为政治,与民休息,以恢复和发展生产;当国家稳定,走上正常运行轨道之后,不能再实行严刑峻法的暴力统治,而以儒家路线为宜。三者之间表现出了互相融合趋势。
到了汉武帝时期,董仲舒以儒家路线为基础,以法家路线为辅助,兼采道家的合理思想,奠定了中国封建社会统治思想的基本格局。从此以后,以儒家伦理道德为中心,以法家的严刑峻法为辅助,以道家权术政治为手段的治国模式基本上符合中国古代的国情,成为历代统治阶级奉行不变的治国圭臬。
对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认识:西汉前期,封建统治者迫于经济凋弊、民心思治的社会形势,以退为进,奉行黄老之学为统治思想,试图达到无为而治。但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到汉武帝时期开始实行有为政治,统治思想也必然面临新的抉择。
汉兴以来,除黄老之学外,儒家思想也一直比较活跃并有所发展,景武之际的董仲舒便是西汉儒学的代表人物。元光元年(前134年),董仲舒以贤良对策。他在《天人三策》中提出,思想统治,也应遵循“大一统”的“常经通谊”,而“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因此他建议,“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董仲舒从理论上阐明尊崇儒学的思想统治原则,受到汉武帝赏识。随后武帝采取一系列措施,从而确立了儒学的统治思想地位。
建元五年(前136年),汉武帝设置儒学五经博士,同时罢免其他诸子博士,把儒学以外的百家之学排斥出官学,史称“抑黜百家,表彰六经”。元朔五年(前124年),汉武帝下诏批董仲舒、公孙弘建议,在长安兴办太学,用儒家经书教育青年子弟,从此儒学成为官办学校的主体内容。汉武帝改造选官制度,规定博士弟子成绩优异者可任为郎官,吏有通一艺者可选拔担任重要职务,还打破常规起用布衣儒生公孙弘为丞相。这样随着儒学地位的上升,封建政治与儒学密切结合起来,西汉皇帝诏令和廷议中多称引儒家理论,司法过程中以《春秋》义例决狱。汉武帝时遵循儒家思想,举行封禅、改正朔、修郊祀、定历数等重大礼制活动,初步形成儒家政治的历史传统。当时儒道两家学派有个明显的共同趋势就是道家往下层社会发展成民间道教;而儒家则在上层社会发展成了庙堂儒教。
汉武帝这一政策与秦代有很大不同,官学独尊后其它思想学派并未被禁止,所提倡的儒学本身也广泛吸收了法家、阴阳家等各家学说,统一的思想带有一定的综合倾向,因而获得了成功。儒家兴学,把教育、考试与选官结合起来,是武帝的创造,在客观上促成了重视知识、重视教育的社会风尚,儒家思想逐渐渗透到社会各方面,造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范式。但从本质上看,这仍是一种封建专制主义文化政策。汉武帝运用皇权干预思想学术,抑制了民族思想的自由发展,禁锢了思想界的探索精神,违悖了思想统一于真理的规律,有明显的消极作用。
秦朝是以法家思想为政权的统治思想,而汉朝在汉武帝之前以道家思想作为正统思想。秦始皇焚书坑儒后,加之汉字尚处于雏形,不具备准确表达的功能,正统的儒家思想已基本消失。
董仲舒提出“春秋大一统”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强调以儒家思想为国家的哲学根
本,杜绝其他思想体系。汉武帝采纳了他的主张。从此儒学成为正统思想,研究四书五经的经学也成为了显学。此时,孔子已死三百余年。董仲舒在具体的政策上将道家,阴阳家和儒家中有利于封建帝王统治的部分加以发展,形成了新儒家思想。
在汉代的儒家思想普及过程中,很多社会问题得到解决。儒家思想倾向于施用仁政管理国家,政治家们以此为根据,限制土地过分集中,建立完善的道德体系。提出了包括“限民名田,以澹(瞻)不足”,“三纲五常”,等政策。
西汉武帝在位时期封建国家十分强盛,这给封建统治稳定创立了前提。为维护大一统的局面,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思想体系。董仲舒吸收了道家、法家等有利于君主统治的成分,对儒学进行了改造,增加了“君权神授”和大一统的思想,这在客观上有利于封建中央集权的加强,也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巩固儒家思想,从此儒家思想逐渐成为封建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正统思想。纵观两千多年来儒家之所以能独领风骚,一方面是因其思想内核即哲学上的天人观念、伦理上以“仁”为核心的“三纲五常”、政治上的大一统主张,在根本上都有适应了封建专制统治需要的因素。
另一方面是因为儒家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能够随时代需要的变化而不断改变面目。先秦儒家没有为当时的统治者所接受甚至还遭到了秦始皇毁灭性的打击,这是由先秦儒家初创时自身的理论缺陷导致的。先秦儒学的内容体系充满着浓重的、温柔淳朴的伦理亲情色彩,显得“迂远而阔于事情”。例如,孔子的“仁学”,目的在于通过“正名”恢复“周礼”所代表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所以孔子的思想不会为新兴地主势力所青睐。
孟子的“仁政”说,虽已转到新兴地主势力的立场上,但其“仁政”说是建立在“民为贵”、“君为轻”的基础上的,过分突出了小农利益,因而也不会得到统治者的赞赏。历史发展到汉武帝时期,封建国家强盛,儒学随之有了恢复生机的条件。
儒家提倡德政、礼治和人治,强调道德感化;法家提倡“一断于法”,实行法治,强调暴力统治;道家提倡顺乎自然,“无为而治”,三者具有很大的互补性。经过秦、西汉初年的治国实践从正反两个方面证明:在动荡年代,军阀割据,难以用儒家路线实行全国大一统,而法家路线却能收到这样的效果;在动荡结束之初,人口凋弊,生产破坏,应该实行道家无为政治,与民休息,以恢复和发展生产;当国家稳定,走上正常运行轨道之后,不能再实行严刑峻法的暴力统治,而以儒家路线为宜。三者之间表现出了互相融合趋势。
到了汉武帝时期,董仲舒以儒家路线为基础,以法家路线为辅助,兼采道家的合理思想,奠定了中国封建社会统治思想的基本格局。从此以后,以儒家伦理道德为中心,以法家的严刑峻法为辅助,以道家权术政治为手段的治国模式基本上符合中国古代的国情,成为历代统治阶级奉行不变的治国圭臬。
对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认识:西汉前期,封建统治者迫于经济凋弊、民心思治的社会形势,以退为进,奉行黄老之学为统治思想,试图达到无为而治。但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到汉武帝时期开始实行有为政治,统治思想也必然面临新的抉择。
汉兴以来,除黄老之学外,儒家思想也一直比较活跃并有所发展,景武之际的董仲舒便是西汉儒学的代表人物。元光元年(前134年),董仲舒以贤良对策。他在《天人三策》中提出,思想统治,也应遵循“大一统”的“常经通谊”,而“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因此他建议,“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董仲舒从理论上阐明尊崇儒学的思想统治原则,受到汉武帝赏识。随后武帝采取一系列措施,从而确立了儒学的统治思想地位。
建元五年(前136年),汉武帝设置儒学五经博士,同时罢免其他诸子博士,把儒学以外的百家之学排斥出官学,史称“抑黜百家,表彰六经”。元朔五年(前124年),汉武帝下诏批董仲舒、公孙弘建议,在长安兴办太学,用儒家经书教育青年子弟,从此儒学成为官办学校的主体内容。汉武帝改造选官制度,规定博士弟子成绩优异者可任为郎官,吏有通一艺者可选拔担任重要职务,还打破常规起用布衣儒生公孙弘为丞相。这样随着儒学地位的上升,封建政治与儒学密切结合起来,西汉皇帝诏令和廷议中多称引儒家理论,司法过程中以《春秋》义例决狱。汉武帝时遵循儒家思想,举行封禅、改正朔、修郊祀、定历数等重大礼制活动,初步形成儒家政治的历史传统。当时儒道两家学派有个明显的共同趋势就是道家往下层社会发展成民间道教;而儒家则在上层社会发展成了庙堂儒教。
汉武帝这一政策与秦代有很大不同,官学独尊后其它思想学派并未被禁止,所提倡的儒学本身也广泛吸收了法家、阴阳家等各家学说,统一的思想带有一定的综合倾向,因而获得了成功。儒家兴学,把教育、考试与选官结合起来,是武帝的创造,在客观上促成了重视知识、重视教育的社会风尚,儒家思想逐渐渗透到社会各方面,造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范式。但从本质上看,这仍是一种封建专制主义文化政策。汉武帝运用皇权干预思想学术,抑制了民族思想的自由发展,禁锢了思想界的探索精神,违悖了思想统一于真理的规律,有明显的消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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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就从孔子、孟子、荀子等代表人物分析就可以了,主要是区分他们的特点,特别是相反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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