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条约》迫使中国开放的通商口岸是天津。
清政府与英国于1860年10月24日签订条约,英方代表为额尔金伯爵。约文中英文共10页,条文主要内容如下:
1、清朝确认中英《天津条约》有效性;
2、清朝割让广东新安县(今香港界限街以南)的九龙半岛给英国;
3、清朝增开天津为商埠;
4、增加中英《天津条约》的赔款至800万两;
5、允许西方传教士到中国租买土地及兴建教堂;
6、容许外国商人招聘汉人出洋工作,充当廉价劳工(苦力);
根据1985年《中英联合声明》,英国政府已于1997年7月1日零时将香港地区(包含香港岛,九龙半岛及新界)交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中国政府于同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
扩展资料:
《北京条约》主要影响:《北京条约》是《天津条约》的扩大,不仅承认《天津条约》有效,还让英法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攫取了更多的侵略权益。
1、开天津为商埠后,西方资本主义侵略势力有了侵略据点;
2、割占九龙半岛、乌苏里江以东大片领土,进一步破坏了中国的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3、允许容许外国商人招聘汉人出洋工作,充当廉价劳工使得英、法等国可以公开掠卖中国人口出洋作为奴隶;
4、、允许西方传教士到中国租买土地及兴建教堂使得外国教会侵略势力更加深入和日益猖獗;
5、开放口岸已深入从沿海各地到长江中下游地区;
6、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化进一步加深。中国人民的灾难日益深重。还侵犯了中国的司法以及内河行驶主权被严重侵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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