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本公共关系的三构成要素及原则
一、公共关系的三要素是:社会组织、公众和传播
1、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是公共关系的主体,是指追求特定的社会目标,执行一定的社会职能,构成一个独立单位的社会群体。
即:
有特定的目标
有相对固定的成员
有严格的规章制度
有明确的分工
有一定的物质条件
2、公众
公众是公共关系的客体,是因面临共同问题而形成并与社会组织联系的个人、社会群体、社会组织的总称。
3、传播
传播是公共关系的媒介,社会组织利用各种媒介,有计划地与公众进行双向信息沟通的过程。
二、公共关系的原则
1、真实性原则
真实性原则是指组织在开展公共关系活动时,必须建立在组织良好行为和掌握事实的基础之上,向公众如实传递有关组织的信息,同时向组织决策者如实传递有关公众的信息。
2、平等互惠原则
社会组织在开展公共关系活动中,要注意信守平等互惠原则。平等互惠原则是指公关活动要兼顾组织与公众的双方利益,在平等的地位上使双方互利互惠。
3、整体一致原则
整体一致原则是指社会组织在开展公共关系活动时,要站在“社会”的高度,对由活动可能产生的对社会经济效益、社会生态效益及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等几方面的影响综合起来统一考虑,使各个方面均符合公众的长期利益和根本利益。
4、全员公关原则
全员公关原则是指一个组织公关工作的开展,不仅要依靠专职公关机构和公关人员的不懈努力,而且有赖于组织由各部门和全体员工的配合,要求组织的全体成员都注意树立公共关系观念,都要关注并参与公共关系工作,都要为公共关系工作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