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池事业单位考试公告信息在哪里发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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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9 · 国内知名职业教育培训机构
中公教育
中公教育是大型的多品类职业教育机构。在全国拥有1859个直营网点,覆盖319个地级市。主营业务横跨招录考试培训、学历提升和职业能力培训3大板块,提供超过100个品类的综合职业就业培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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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6河池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将会在河池人事考试网及广西中公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公布,预计将于2016年5月份或6月份发布招聘统考公告。可参考查看去年考试公告内容,以下提供部分,仅供参考:
为了满足我市事业单位对人才需求的需要,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办发〔2010〕4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 23号)要求,2015年河池市11个县(市、区)和10个市直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32人。为了确保这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公告。
二、公开招聘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三、公开招聘其他条件要求
(一)高中、中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为报考职位所在县(市、区)。
专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为广西。
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不受限制。
(二)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村官”人员职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在河池服务期满或服务满2年且在岗、考核称职(合格)。“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城区和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党建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人员。
2.报考定向招聘“村官”人员职位的,须在河池服务期满或服务满2年且在岗、考核称职(合格)。“村官”人员包括:“2007年以前选派的村官”和“2007年以后选派的大学生村官(党建组织员)”。报考者可报考本人工作地所在县(市、区)的职位,不得跨县(市、区)报考。
(三)报考“退役士兵”职位的,生源地或户口所在地必须为河池。“退役士兵”是指退出现役的军人。
曾是“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村官”、“退役士兵”,已被录(聘)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村官”、“退役士兵”的岗位。
(四)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2015年5月21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五)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按桂人社发〔2011〕136号文件精神,实行新的用人机制,即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统一纳入岗位管理制度和全员聘用制度管理。
为了满足我市事业单位对人才需求的需要,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办发〔2010〕4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 23号)要求,2015年河池市11个县(市、区)和10个市直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32人。为了确保这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公告。
二、公开招聘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三、公开招聘其他条件要求
(一)高中、中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为报考职位所在县(市、区)。
专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为广西。
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不受限制。
(二)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村官”人员职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在河池服务期满或服务满2年且在岗、考核称职(合格)。“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城区和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党建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人员。
2.报考定向招聘“村官”人员职位的,须在河池服务期满或服务满2年且在岗、考核称职(合格)。“村官”人员包括:“2007年以前选派的村官”和“2007年以后选派的大学生村官(党建组织员)”。报考者可报考本人工作地所在县(市、区)的职位,不得跨县(市、区)报考。
(三)报考“退役士兵”职位的,生源地或户口所在地必须为河池。“退役士兵”是指退出现役的军人。
曾是“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村官”、“退役士兵”,已被录(聘)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村官”、“退役士兵”的岗位。
(四)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2015年5月21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五)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按桂人社发〔2011〕136号文件精神,实行新的用人机制,即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统一纳入岗位管理制度和全员聘用制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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