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和 中国人民银行是不是一个银行?
2022-06-1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中央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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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不是一个银行。
2、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是国家最高的货币金融管理机构,是非盈利机构,它是不办卡的。它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国家机关,是我国政府的组成部分,因此中央银行的性质就是一个政府机关。中央银行被称之为“银行的银行”,是我国银行金融机构的领导力量。它有极其重要的职能。
3、中国银行,是我国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行、建行、工行、农行)之一,主要办理本外币存款、贷款、汇兑、结算、银行卡,及代理的中间业务。是以盈利为目的银行,目前已进行了股份制改造。
扩展资料:
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职能:
1、拟订金融业改革和发展战略规划,承担综合研究并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促进金融业协调健康发展的责任,参与评估重大金融并购活动对国家金融安全的影响并提出政策建议,促进金融业有序开放。
2、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草案,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3、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制定和实施宏观信贷指导政策。
4、完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负责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与安全。
5、负责制定和实施人民币汇率政策,不断完善汇率形成机制,维护国际收支平衡,实施外汇管理,负责对国际金融市场的跟踪监测和风险预警,监测和管理跨境资本流动,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6、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票据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及上述市场的有关衍生产品交易。
7、负责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制定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规则和交叉性金融业务的标准、规范,负责金融控股公司和交叉性金融工具的监测。
8、承担最后贷款人的责任,负责对因化解金融风险而使用中央银行资金机构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9、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统一编制全国金融统计数据、报表,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10、组织制定金融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金融标准化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指导金融业信息安全工作。
11、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12、制定全国支付体系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国支付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负责全国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13、经理国库。
14、承担全国反洗钱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涉嫌洗钱及恐怖活动的资金监测。
15、管理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16、从事与中国人民银行业务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
17、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18、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来源:百度百科:中国人民银行
1、中国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不是一个银行。
2、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是国家最高的货币金融管理机构,是非盈利机构,它是不办卡的。它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国家机关,是我国政府的组成部分,因此中央银行的性质就是一个政府机关。中央银行被称之为“银行的银行”,是我国银行金融机构的领导力量。它有极其重要的职能。
3、中国银行,是我国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行、建行、工行、农行)之一,主要办理本外币存款、贷款、汇兑、结算、银行卡,及代理的中间业务。是以盈利为目的银行,目前已进行了股份制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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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业务:
1、货币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是中国人民银行制定货币政策的咨询议事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国务院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于1997年7月成立。2003年12月27日新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二条明确指出:“中国人民银行设立货币政策委员会。货币政策委员会的职责、组成和工作程序,由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应当在国家宏观调控、货币政策制定和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
货币政策的主要工具有:公开市场业务、存款准备金、中央银行贷款、利率政策、常备借贷便利。
2、监督稽核
银行法是进行银行监管的法律基础。银行监管的目的在于确保银行体系的活力,通过监视各银行机构的信用和流动性,保护存款人利益。另外,中国人民银行在中国的金融改革中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分析定期报告和现场稽核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
跟银行监管密切相关的是对支付系统的监管,中央银行有责任维护国家支付、清算和结算系统的正常运行,中国人民银行一直致力于开发它拥有的支付系统,并跟其他银行机构密切合作,使这些金融机构运行的支付系统更加高效和更加安全可靠。
中国人民银行正在改善其在支付系统中密切监视各银行日间头寸的能力。
3、支付体系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国支付体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监督者,中国人民银行肩负“维护支付、清算系统正常运行”等法定职责,建设运行了第二代支付系统、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等重要业务系统,为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公共清算平台,加速了社会资金周转,推动了经济金融较快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为商业银行各级分支机构提供结算帐户服务。此外,还为一些政府机关、事业团体开设结算帐户,提供支付服务。例如,邮政储汇局也在人民银行开立结算帐户。
中国人民银行不允许帐户出现隔夜透支,因为大多数交易采用批处理方式在日终结算,所以日间透支的概念实际上不适用。但电子联行系统除外,在此系统中,支付指令发出之前,其帐户内必须有足够支付的资金。
除了结算通过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办理的支付交易以外,结算帐户还用来结算其它支付系统产生的净额头寸,如商业银行系统的电子资金汇兑系统。
中国人民银行为了其维护支付、清算和结算系统的正常运行,除了履行一般监督作用以外,还为广大银行机构提供资金转帐网络,即中国2000多家同城票据交换所、中国手工联行系统和中国电子联行系统。这些支付系统对银行机构之间的竞争起着中立作用。中国人民银行对于各商业银行提供的支付服务通过业务条款、处理程序、借记和贷记条款以及收费政策施加一定影响。
4、信贷服务
信贷政策是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要求,对金融机构信贷总量和投向实施引导、调控和监督,促使信贷投向不断优化,实现信贷资金优化配置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制定和实施信贷政策是中国人民银行的重要职责。
5、经理国库
央行经理国库始于1985年。1985年颁布的《国家金库条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具体经理国库。组织管理国库工作是人民银行的一项重要职责。”从此,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库管理中的基本定位得到了科学的、准确的表达。此后,相继体现在随后颁布的《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1986、1989),《预算法》(1994),《预算法实施条例》(1995),《中国人民银行法》(1995,2003)以及“中编办”历次部门职责调整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中。根据这一基本定位,确立了中国中央银行经理国库体制。
6、征信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征信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履行对征信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在总行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对辖区内征信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
2008年5月,征信中心正式在上海举行了挂牌仪式,注册地为上海市浦东新区。2013年3月15日施行的《征信业管理条例》(简称《条例》),明确了征信系统是由国家设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定位。征信中心在全国31个省和5个计划单列市设有征信分中心。
1997年,人民银行开始筹建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企业征信系统的前身)。自2004年至2006年,人民银行组织金融机构建成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截至2015年4月底,征信系统收录自然人8.6亿多,收录企业及其他组织近2068万户。征信系统全面收集企业和个人的信息。
参考资料:中国人民银行-百度百科
中国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不是一个银行。
1、中国人民银行:就是央行,是负责制定金融政策和发行人民币的,不对外提供服务,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是其组成部分。人民银行行长与其他部委的部长一个级别,直接想总理汇报工作。
2、中国银行:中国银行全称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之一。
扩展资料
中国银行业务范围
中国银行是一家国有的商业银行,它作用的重点自然而然也就体现在“商业”二字,其业务范围涉及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和航空租赁;旗下有中银香港,中银国际、中银保险等控股金融机构,在全球范围内为个人和公司客户提供金融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业务范围
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组成部分,其最大的作用就是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并且不受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人民银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银行
不是同一银行。
中国银行是商业银行,可以存款贷款等。中国人民银行是发行人民币的银行,跟商业银行不同,不办理存贷款业务的,是进行宏观调控的金融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它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国家机关,是我国政府的组成部分,因此中央银行的性质就是一个政府机关。中国银行是我国的一家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行、建行、工行、农行)之一,商业银行是以经营工商业存、放款为主要业务,并以银行利润为主要经营目标的企业法人,其性质是特殊的企业。
中国银行和中央银行的业务和职能不同:
中国银行主营商业银行业务,包括公司、个人金融、资金业务、资金国际业务和金融机构业务等业务。
中央银行的职能:
拟订金融业改革和发展战略规划,承担综合研究并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促进金融业协调健康发展的责任,参与评估重大金融并购活动对国家金融安全的影响并提出政策建议,促进金融业有序开放。 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草案,完善有关金融机。
构运行规则,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制定和实施宏观信贷指导政策。
完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负责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与安全。
负责制定和实施人民币汇率政策,不断完善汇率形成机制,维护国际收支平衡,实施外汇管理,负责对国际金融市场的跟踪监测和风险预警,监测和管理跨境资本流动,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票据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及上述市场的有关衍生产品交易。
负责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制定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规则和交叉性金融业务的标准、规范,负责金融控股公司和交叉性金融工具的监测。
承担最后贷款人的责任,负责对因化解金融风险而使用中央银行资金机构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统一编制全国金融统计数据、报表,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组织制定金融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金融标准化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指导金融业信息安全工作。
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制定全国支付体系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国支付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负责全国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经理国库。
承担全国反洗钱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涉嫌洗钱及恐怖活动的资金监测。
管理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从事与中国人民银行业务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
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