鳌阳镇的建制沿革
鳌阳镇古名杨梅村,因自城北镇武山俯视,形似鳌鱼而得名。
明景泰六年(公元1455年)议割政和、福安两县之地设寿宁县以来,鳌阳镇即为县府驻地。建县时,为就近控制官台山,维持治安,以及防止大宝坑银矿被盗采,遂选定杨梅村为寿宁县治。
明朝时期,城内便设有22个甲,占全县总甲数(今属周宁县除外)204甲的10.8%。当时的小城不过千人,交通闭塞,生产、消费水平低下,正街铺行数家,容不下三担货,故称“三担街”。
民国时期,鳌阳镇属一区管辖,为区署驻地,镇上只有一家小型碾米厂,一所初中,一所小学,在校生最多时不上500人。;
1934年设鳌阳镇。
新中国成立以后至1958年5月,鳌阳镇属一区管辖,并成为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
1958年撤区成立超英人民公社;
1960年恢复鳌阳区;
1965年撤区分设鳌阳镇和鳌阳公社(同驻鳌阳);
1966年鳌阳公社改称大安公社迁驻大安,鳌阳镇改称城关镇;
1983年复名鳌阳镇,镇政府与县政府同驻鳌阳,鳌阳镇住址:城关解放街41号。
1997年,面积55平方千米,人口2.4万,辖蟾溪、大同、梅溪、鳌东、茗溪、横埕、安章7个村委会和解放、胜利2个居委会。2000年常住人口30095人(五普)。
尤其自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的经济政策以来,鳌阳镇的中心地位和辐射作用不断增强。
至1989年底,镇内有纺织、食品、化工、电子光仪、日用品等县办、镇办工厂32家,工业总产值4473.86万元,占全县的63.65%;有中学2所、职业高中1所、小学2所、幼儿园2所、技工学校1所,在校生达6054人。同年,创税收384.34万元,占全县的59.82%;居民储蓄余额达1693.5万元,占全县的42.46%;全镇拥有大小汽车228辆、自行车3200辆,分别占全县的92.31%和64%;县、镇医院拥有病床146张,占全县的38.21%。镇上大大小小各种店铺有404家,每日流动人口达2000多人。行政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