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函数的奇偶性怎么判断
记F(x)=f[g(x)]——复合函数,则F(-x)=f[g(-x)],
如果g(x)是奇函数,即g(-x)=-g(x) ==> F(-x)=f[-g(x)],
则当f(x)是奇函数时,F(-x)=-f[g(x)]=-F(x),F(x)是奇函数;
当f(x)是偶函数时,F(-x)=f[g(x)]=F(x),F(x)是偶函数。
如果g(x)是偶函数,即g(-x)=g(x) ==> F(-x)=f[g(x)]=F(x),F(x)是偶函数。
外奇内奇为奇,外奇内偶为偶,外偶内奇为偶,外偶内偶为偶。
扩展资料:
一、证明方法
1、利用奇偶函数的定义来判断(这是最基本,最常用的方法)定义:如果对于函数y=f(x)的定义域A内的任意一个值x,都有f(-x)=-f(x)则这个函数叫做奇函数f(-x)=f(x),则这个函数叫做偶函数
2、用求和(差)法判断:
若f(x)-f(-x)=2f(x),则f(x)为奇函数。
若f(x)+f(-x)=2f(x),则f(x)为偶函数。
3、用求商法判断
若
=-1,(f(x)≠0)则f(x)为奇函数
若
=1,(f(x)≠0)则f(x)为偶函数
二、常用结论:
偶函数在对称的单调区间内有相反的单调性
(2)若f(x-a)为奇函数,则f(x)的图像关于点(a,0)对称
若f(x-a)为偶函数,则f(x)的图像关于直线x=a对称
(3)在f(x),g(x)的公共定义域上:奇函数±奇函数=奇函数
偶函数±偶函数=偶函数
奇函数×奇函数=偶函数
偶函数×偶函数=偶函数
奇函数×偶函数=奇函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函数奇偶性
外奇内奇为奇,外奇内偶为偶,外偶内奇为偶,外偶内偶为偶.
F=f(g(X)),若g(X)为偶函数,当任意取关于X对称的两点X1,-X1时,有g(X1)=g(-X1),所以f(g(X1))=f(g(-X1))。F为偶函数,因此内偶则偶。 F=f(g(X)),若g(X)为奇函数,当任意取关于X对称的两点X1,-x1时,有-g(X1)=g(-X1),所以当f为偶时,f(-g(X1))=f(g(-X1))则整体为偶。当f为奇时,-f(-gX1))=-f(g(-X1))则整体为奇。
拓展资料:
复合函数:
设函数y=f(x)的定义域为Du,值域为Mu,函数u=g(x)的定义域为Dx,值域为Mx,如果Mx∩Du≠Ø,那么对于Mx∩Du内的任意一个x经过u;有唯一确定的y值与之对应,则变量x与y之间通过变量u形成的一种函数关系,这种函数称为复合函数(composite function),记为:y=f[g(x)],其中x称为自变量,u为中间变量,y为因变量(即函数)。
定义域
若函数y=f(u)的定义域是B,u=g(x)的定义域是A,则复合函数y=f[g(x)]的定义域是
D={x|x∈A,且g(x)∈B} 综合考虑各部分的x的取值范围,取他们的交集。
求函数的定义域主要应考虑以下几点:
⑴当为整式或奇次根式时,R的值域;
⑵当为偶次根式时,被开方数不小于0(即≥0);
⑶当为分式时,分母不为0;当分母是偶次根式时,被开方数大于0;
⑷当为指数式时,对零指数幂或负整数指数幂,底不为0(如,中)。
⑸当是由一些基本函数通过四则运算结合而成的,它的定义域应是使各部分都有意义的自变量的值组成的集合,即求各部分定义域集合的交集。
⑹分段函数的定义域是各段上自变量的取值集合的并集。
⑺由实际问题建立的函数,除了要考虑使解析式有意义外,还要考虑实际意义对自变量的要求
⑻对于含参数字母的函数,求定义域时一般要对字母的取值情况进行分类讨论,并要注意函数的定义域为非空集合。
⑼对数函数的真数必须大于零,底数大于零且不等于1。
⑽三角函数中的切割函数要注意对角变量的限制。
周期性
设y=f(u)的最小正周期为T1,μ=φ(x)的最小正周期为T2,则y=f(μ)的最小正周期为T1*T2,任一周期可表示为k*T1*T2(k属于R+)
增减性
依y=f(u),μ=φ(x)的单调性来决定。即"增+增=增;减+减=增;增+减=减;减+增=减",可以简化为"同增异减"。
为了便于判断函数的奇偶性 ,有时需要先将函数解析式进行化简 或应用定义的等价形式 :f(-x)=±f(x)<=>f(-x)-/+f(x)=0<=>f(-x)/f(x)=±1,其中f(x)不等于零 ,其中f (-x)+f(x)=0,f(-x)-f(x)=0多用于对数型函数奇偶性的证明 ,f(-x)/f(x)=±1多用于指数型函数奇偶性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