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避灾的行动原则是什么?
井下避灾的基本原则是:
1、积极抢救
灾害事故发生后,处于灾区内以及受波及区域的人员应沉着冷静,根据灾情和现有条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事故消灭在初起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2、安全撤离
当现场不具备事故抢救的条件或可能危及人员的安全时,井下矿工应想方设法,迅速安全地撤离灾区。
3、妥善避难
如在短时间内无法安全撤离,遇险人员应在灾区内进行自救和互救,妥善避难,努力维持和改善自身生存条件,等待救护人员的援救。如不能撤至地面,应尽量撤至井下设置的避难洞室中或安全条件较好的其他地点。
扩展资料:
井下一旦发生透水事故,要尽快通知附近地区的作业人员一起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所规定的路线和方法撤出。透水时,一般来看,水势很猛,冲力很大。一定要注意向高处走,沿着上山的方向进入上一个水平,然后安全出井。
假如出路已被水隔断,就要寻找井下位置最高、离井筒或大巷最近的地方暂时躲避。定时敲打铁道、铁管发出呼救信号。透水后,特别是老空区的积水突出后,往往会从积水的空间内放出大量的有害气体。所以,在避灾中要注意防止有害气体中毒或窒息。
参考资料来源:煤矿安全网-井下发生透水事故时,如何进行避灾?
⑴积极抢救。力争将事故消灭在初期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⑵安全撤离。当无法抢救事故时,井下矿工应设法安全撤离。
⑶妥善避难。当无法撤离时,遇险人员应在灾区内努力改善生存条件,等待救援。
扩展资料
煤矿生产大部分是地下作业,地质及开采条件复杂多变,不安全因素多,经常受到瓦斯、煤尘、火水及顶板等实害的威胁。因此,为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和保证矿井正常生产,必须把煤矿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实践表明,只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等一系列指导煤矿安全生产的法规,对各类灾害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各类灾害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2、积极抢救(救)
3、安全撤离(跑)
4、妥善避灾(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