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医大学报考要求有哪些?
报考条件:招生对象必须是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20周岁(截至当年9月1日)以下,未婚;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报名时间:一般与普通高等学校报名时间同步进行:一种是高考之前填报志愿;第二种是高考结束之后、成绩公布之前、估分填报志愿;第三种是高考成绩公布之后填报志愿。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确定,并通知考生。
填报志愿:考生须填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表》。填写时注意在“提前单独录取”栏内写清所要报考的军队院校的名称和专业。
体格检查:政审、面试合格考生方可参加身体检查。考生体检执行军队院校现行招生体格检查标准,实行主检医师负责制。
录取方式:军队院校招生实行提前单独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从政审、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区分男、女生,按院校招生专业计划数的120%投档,院校招生办公室按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对象。未被军队院校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军队院校招生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取得相应证书者、军队干部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可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军校录取过程中,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第二志愿或服从调剂的上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仍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招生院校不得拒录非第一志愿高分考生。录取考生时如院校指挥类专业出现生源不足,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应积极调剂生源。各招生院校不得将招生指标调剂到其他省。
享受待遇:新生入校后,军队院校在3个月内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和军籍,享受部队供给制学员待遇,发放津贴费,学习和生活费用由军队承担。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德、智、军、体等方面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学位。由院校根据总政治部下达的分配计划,统一分配到军队系统,按工作岗位,任命为军官或文职干部。
招收无军籍学员:从2005年开始,第二、三、四军医大学和解放军艺术学院全部招收无军籍学员,学员在校学习期间没有军籍,但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并分配到军队单位工作。
与军校其他学员相比,无军籍学员的不同之处:①学员入校时,不办理入伍手续,其户籍管理按照承训院校所在地普通高等学校。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医大学(The Second Military Medical University),简称海军军医大学(第二军医大学),国家“211工程”、军队“2110工程”和原总后勤部“530工程”重点建设院校,首批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军队研究生培养重点建设院校,是军队3所设置研究生院的单位之一,是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首批开办八年制医学教育的高校,入选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外军医学留学生培养基地。
海军军医大学创建于1949年9月,当时称华东军区人民医学院,主要由华东医务干部学校、第三野战军卫生部医学院、国民党原国防医学院部分留大陆人员和从地方招聘的专家教授组成。1950年10月,更名为上海军医大学。1951年7月9日,由中央军委正式命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2017年6月29日,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军医大学,并对外保留第二军医大学校名。
据2017年8月学校官网显示,校机关设“四部二院”,下辖“一部八系”、3个师级学员管理单位、3所附属医院、1个国家肝癌科学中心和5个干休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