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对丈夫婚前的债务有偿还义务吗?
2019-06-19 · 中央级法律类图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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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困惑
王某在上大学期间,为交学费向亲友们借了很多钱。大学毕业以后,王某和同校女同学韩某结婚。结婚后,亲友们纷纷要求韩某偿还王某的债务。韩某有义务替王某偿还债务吗?
律师答疑韩某不用替王某偿还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如果婚前一方所负债务是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则债权人向另一方主张权利时,另一方不能拒绝。但本案中,王某所负债务是用于自己完成大学学业,因此,韩某不必替王某偿还债务。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法理荟萃
夫妻一方在婚前所欠的债务,不能简单认定为个人债务,而是应该根据所负债务的用途判断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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