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也是为了中央集权,清朝的六部都是哪几个部门?
清朝的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清朝于天聪五年(1631)仿明制设六部。初以贝勒(亲王、郡王)分别总理各部部务;各设满洲、蒙古及汉承政、参政、启心郎、额哲库等官。
顺治元年(1644),停贝勒总理部务;并改承政为尚书,参政为侍郎,理事官为郎中,副理事官为员外郎,额哲库为主事;启心郎未改,至顺治十五年裁。
扩展资料
1、吏部
中国古代官署。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事务。下设四司:明清为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司的长官为郎中,副长官为员外郎,其属官有主事,令史,书令史等。
文选清吏司掌考文职之品级及开列、考授、拣选、升调、办理月选。验封司掌封爵、世职、恩荫、难荫、请封、捐封等事务。稽勋司掌文职官员守制、终养、办理官员之出继 、入籍、复名复姓等事。考功司掌文职官之处分及议叙,办理京察、大计。
2、户部
户部,中国古代官署名,为掌管户籍财经的机关,六部之一,长官为户部尚书,曾称地官、大司徒、计相、大司农等。
明清时期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 、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各司除掌核本省钱粮外,亦兼管其他衙门的部分庶务,职责多有交叉。
3、礼部
南北朝北周始设。隋唐为六部之一。历代相沿。长官为礼部尚书。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
礼部下设四司,明清皆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
4、兵部
隋始置,六部之一,掌管选用武官及兵籍、军械、军令等。源于三国魏五兵制。曹魏始置五兵(中、外、骑、别、都)尚书,另有有关军事的驾部、车部、库部等曹。各曹设郎。隋始合为兵部,以尚书为主官,侍郎为次官。迄至清末,历代沿袭,职权则不尽相同。
5、刑部
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隋文帝定六部制度,初沿北齐置都官,主官为尚书;次官,炀帝定为侍郎。后代均以刑部掌法律刑狱,与最高法院性质的大理寺并列。
明清两代,刑部作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
6、工部
工部,中国封建时代中央官署名,为掌管营造工程事项的机关,六部之一,长官为工部尚书,曾称冬官、大司空等。工部起源于周代官制中的冬官,汉成帝置尚书五人,其三曰民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清朝官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三省六部制
兵部:掌军令、军政、征兵、官兵的军籍及兵籍、武官的任免、选用、考核、赏罚,驿站、装备、军械、仪仗、疆域测绘、马政。相当于现在的国防部、军委下属的总参及各总部、交通部、安全部、邮政局、政府招待机构、测绘部门等部门的综合。
礼部:掌管考试、学校教育、礼乐、祭祀、宴会食品、铸造印符、册封,全国的佛、道教事务,以及少数民族的册封、招待等。相当于现在的教育部、宣传部、文化部、民委、食品监督部门、新闻出版总署、宗教局、等部门的综合。
户部:掌管全国的户口、财政收支及预算、田土地册、铸造货币、税收等。相当于现在的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民政部、央行、税务总局、审计署及公安部的户籍管理部门等部门的综合。
工部:掌管全国的工程建设、屯田水利、山林捕猎、军器制造、杂项产品的制造等。相当于现在的建设部、农业部、水利部、粮食局及部门大型制造业国有企业等部门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