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琴和小提琴可以同时学吗?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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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跟小提琴一起学可以的】
只是小提琴的集体课让人担忧,与其学得一身毛病不如不学。不要给孩子太大的压力,既然买了钢琴,还是用心学钢琴吧,这两个乐器都很难,熊掌鱼翅不可兼得,如果孩子表现出超强的音乐能力,别说学2个,多学几个都没问题。
【练琴的简单的技巧】
根据上述演奏和练琴的基本原理,不难得出一些具体的练习方法。事实上我们的前人在很多文献中已经总结出很多有益的经验,而很多谈科学练琴的文章主要也是在阐述这个层面上的问题。因此,在这里我仅仅对一些容易忽略的问题做一些归纳,关键在于:只要不违反科学的原理,方法是可以无限多样的。
(一)要将练习和表演严格的区分开来
卡尔•弗莱什曾说过:“要么你就是在表演,要么你就是在练习,如果两者同时都有,结果哪个也不能做好。”这看来是很简单的一句话,却非常重要。有时即使是音乐学院的学生也没有完全理解:练习永远应该是有意识的活动,而表演却需要用内心深处的下意识活动来进行音乐创造。这里的表演是广义的,不一定要站在高高的舞台上才是表演,练琴时只要存在自己的演奏会被别人听见的意识便会自然的包含着表演的成分,这是在练习时应该极力避免的(就这一点说来,练琴最好能有一个较为封闭的场所)。当然,有时我们为了检验自己对乐曲的掌握也会人为的在练习过程中安排一次“虚拟的”公开演奏:一切都照演出的规格进行,不因为任何的问题而停下来,忘记所有的技术问题,完全投入到音乐中。关于表演和练习的严格区分,在图(1)中也能找到答案:练习过程主要是反射弧的建立过程,我们应排除一切不必要的外来干扰,以免我们的中枢神经处理任何额外的信息而影响练习的效果。
(二)每天练琴的内容安排
通常的做法是音阶和练习曲占三分之一、练习乐曲占三分之一、演奏乐曲占三分之一。具体的说来,在每天刚开始练琴时我们先用充沛的精力来进行较为乏味的技巧训练;接下来我们要把这些技巧恰当的运用到乐曲中,并解决乐曲中的技术问题;最后我们才可以完全投入到音乐中,进行一些带有消遣性质的演奏。
参照前面关于掌握技能的一些理论,我们首先要反对忽视音阶和练习曲的错误倾向;而另一个极端——忽略演奏乐曲的做法也是不可取的。即使从技巧的观点来看,这种练习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此过程中会暴露很多隐藏的技巧弱点。在练习乐曲时我们要注意两种不良的习惯:第一种是在练习过程中完全抛开音乐,把乐曲当作音阶来练,很容易导致毫无感情的演奏;另一种是过分专注于音乐内容,却不能冷静的解决乐曲中的技术问题。
此外,这三者在内容上也不是孤立的,常常存在着某些联系,并可以根据需要“复合”起来进行以节约时间。如某天主要练习的乐曲是D大调的,为熟悉调性,这天的音阶也可以选择D大调。有时我们在练习曲和乐曲中遇到的问题也可以移植到音阶中解决,如采用困难的弓法来演奏音阶。当我们在乐曲中遇到复合型的技术问题时也可以借助于专门的练习曲。
上述的这种典型的做法常常因为练琴的总时间受各种突发事件的影响而打乱(业余的演奏者更是如此),海菲茨曾说过,若只有半个小时练琴他会拉二十分钟音阶[6],我认为这至少对于一般的演奏者是不科学的。若时间实在紧得无法保持上述比例时,建议用乐曲中的技术片断代替音阶和练习曲。总之,每日练习的三个部分都是很重要的,最终都服务于音乐。
(三)练琴时间的长期规划和微观分配
这是一个以前面讨论的技能的形成过程、记忆规律和疲劳恢复等为基础的运筹学问题。从技能学习的角度要求我们在学习技巧的初期要持续不断的进行较为密集的正确训练,以防止泛化和分化现象;从记忆规律来看我们的练习恰好安排在“遗忘点”上才是最有效率的;而从疲劳恢复的角度来看高强度的技巧练习不宜安排在一起,等等。这些因素有些是统一的而有些又是矛盾的,需要我们综合的考虑。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某天要练习两首技巧性的乐曲(a和b)和一首音乐性较强的作品(C),按照a+C+b(或b+C+a)的顺序较好;又如当我们为了开音乐会或是参加比赛不得不在一定时期内准备5首不同性质的作品时(如a,b为技巧性作品D,E,F为音乐性作品)每天采用何种组合和练习顺序也是很重要的问题,解决该问题虽没有标准的答案,但大致有以下几条原则:
1.练习每首作品时间的宏观分配应符合前密后疏的原则。
2.每天应该合理的交替练习技巧性和音乐性的作品。
3.除非是技巧特别出色的人,应该把技巧性作品放在前期的重点。
因为具体情况是无法穷尽的,这类问题需在实际情况中合理把握。
只是小提琴的集体课让人担忧,与其学得一身毛病不如不学。不要给孩子太大的压力,既然买了钢琴,还是用心学钢琴吧,这两个乐器都很难,熊掌鱼翅不可兼得,如果孩子表现出超强的音乐能力,别说学2个,多学几个都没问题。
【练琴的简单的技巧】
根据上述演奏和练琴的基本原理,不难得出一些具体的练习方法。事实上我们的前人在很多文献中已经总结出很多有益的经验,而很多谈科学练琴的文章主要也是在阐述这个层面上的问题。因此,在这里我仅仅对一些容易忽略的问题做一些归纳,关键在于:只要不违反科学的原理,方法是可以无限多样的。
(一)要将练习和表演严格的区分开来
卡尔•弗莱什曾说过:“要么你就是在表演,要么你就是在练习,如果两者同时都有,结果哪个也不能做好。”这看来是很简单的一句话,却非常重要。有时即使是音乐学院的学生也没有完全理解:练习永远应该是有意识的活动,而表演却需要用内心深处的下意识活动来进行音乐创造。这里的表演是广义的,不一定要站在高高的舞台上才是表演,练琴时只要存在自己的演奏会被别人听见的意识便会自然的包含着表演的成分,这是在练习时应该极力避免的(就这一点说来,练琴最好能有一个较为封闭的场所)。当然,有时我们为了检验自己对乐曲的掌握也会人为的在练习过程中安排一次“虚拟的”公开演奏:一切都照演出的规格进行,不因为任何的问题而停下来,忘记所有的技术问题,完全投入到音乐中。关于表演和练习的严格区分,在图(1)中也能找到答案:练习过程主要是反射弧的建立过程,我们应排除一切不必要的外来干扰,以免我们的中枢神经处理任何额外的信息而影响练习的效果。
(二)每天练琴的内容安排
通常的做法是音阶和练习曲占三分之一、练习乐曲占三分之一、演奏乐曲占三分之一。具体的说来,在每天刚开始练琴时我们先用充沛的精力来进行较为乏味的技巧训练;接下来我们要把这些技巧恰当的运用到乐曲中,并解决乐曲中的技术问题;最后我们才可以完全投入到音乐中,进行一些带有消遣性质的演奏。
参照前面关于掌握技能的一些理论,我们首先要反对忽视音阶和练习曲的错误倾向;而另一个极端——忽略演奏乐曲的做法也是不可取的。即使从技巧的观点来看,这种练习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此过程中会暴露很多隐藏的技巧弱点。在练习乐曲时我们要注意两种不良的习惯:第一种是在练习过程中完全抛开音乐,把乐曲当作音阶来练,很容易导致毫无感情的演奏;另一种是过分专注于音乐内容,却不能冷静的解决乐曲中的技术问题。
此外,这三者在内容上也不是孤立的,常常存在着某些联系,并可以根据需要“复合”起来进行以节约时间。如某天主要练习的乐曲是D大调的,为熟悉调性,这天的音阶也可以选择D大调。有时我们在练习曲和乐曲中遇到的问题也可以移植到音阶中解决,如采用困难的弓法来演奏音阶。当我们在乐曲中遇到复合型的技术问题时也可以借助于专门的练习曲。
上述的这种典型的做法常常因为练琴的总时间受各种突发事件的影响而打乱(业余的演奏者更是如此),海菲茨曾说过,若只有半个小时练琴他会拉二十分钟音阶[6],我认为这至少对于一般的演奏者是不科学的。若时间实在紧得无法保持上述比例时,建议用乐曲中的技术片断代替音阶和练习曲。总之,每日练习的三个部分都是很重要的,最终都服务于音乐。
(三)练琴时间的长期规划和微观分配
这是一个以前面讨论的技能的形成过程、记忆规律和疲劳恢复等为基础的运筹学问题。从技能学习的角度要求我们在学习技巧的初期要持续不断的进行较为密集的正确训练,以防止泛化和分化现象;从记忆规律来看我们的练习恰好安排在“遗忘点”上才是最有效率的;而从疲劳恢复的角度来看高强度的技巧练习不宜安排在一起,等等。这些因素有些是统一的而有些又是矛盾的,需要我们综合的考虑。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某天要练习两首技巧性的乐曲(a和b)和一首音乐性较强的作品(C),按照a+C+b(或b+C+a)的顺序较好;又如当我们为了开音乐会或是参加比赛不得不在一定时期内准备5首不同性质的作品时(如a,b为技巧性作品D,E,F为音乐性作品)每天采用何种组合和练习顺序也是很重要的问题,解决该问题虽没有标准的答案,但大致有以下几条原则:
1.练习每首作品时间的宏观分配应符合前密后疏的原则。
2.每天应该合理的交替练习技巧性和音乐性的作品。
3.除非是技巧特别出色的人,应该把技巧性作品放在前期的重点。
因为具体情况是无法穷尽的,这类问题需在实际情况中合理把握。
2020-03-28 · 知道合伙人教育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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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只学其中的一种。因为人的精力、时间是有限的,能精通一种乐器就很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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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只要你有时间就可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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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精修一门,如果都感兴趣可以同时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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