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学常规制度的管理细则包含哪些内容?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学校以教导处为主建立教学常规管理小组。管理小组负责日常的宣传、指导、督促、考核、评价、提出奖惩意见每学期末负责做好教师的量化考核工作。
(1)对教师执行基本要求情况作常规检查。不能根据学校规定按时完成和上交各种资料不能根据学校要求完成听课、课件制作等情况的在期末常规考核时予以扣分。
(2)对教师认真备课情况作常规检查。课前缺乏准备甚至无教案进教室上课的情况查实后作为一次扣0.1分。
(3)对教师作业的布置和批改情况作常规检查。按《教学常规》第1314条的要求和《瓦房子镇中学教师业务检查条例》要求批改学生作业。教导处每学期检查不少于两次还将对学生作业进行抽查。
(4)对组织考试情况作常规检查。平时的月考工作不负责任一学期不进行阶段考查或者考查全部采用外来试卷不能够根据教学实际需要出卷。期中评估、期末考试不能认真做好质量分析不能认真进行试卷讲评或者考试成绩弄虚作假的查实后作为一次扣0.1分。
(5)对尊重爱护学生情况作常规检查。课堂上讥讽、嘲笑和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查实后扣减任课教师0.05分该教师将承担一切后果学校将给予纪律处分并记入其业务档案。
(6)对调课情况作常规检查。未经教导处同意擅自调课或改上自习课的情况查实后扣0.1分。
(7)对上课情况作常规检查。没有特殊情况不准时进教室上课或提早退课(包括辅导课)上课时接听手机等查实后作为一次工作违纪扣0.1分。
(8)对忠于职守情况作常规检查。工作时间擅离岗位影响到调课、会议、活动、学生教育等学校正常工作的情况查实后扣0.1分。
(9)对认真监考情况作常规检查。学校组织的期中评估、期末考试发生监考教师没有按规定时间到场或擅离试场放任学生或在试场中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以及在试卷的收发、整理、装订中因主观原因造成差错而影响阅卷工作的情况查实后扣0.2分。
上述违反学校教学常规要求的各种情况将作为教师在校工作表现的重要依据在学期量化考核和年度量化考核中得到反映并视情况扣减学期末的量化考核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