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回青岛人员需要隔离吗?
外地回青岛人员需要隔离。
青岛最新隔离政策:
一、自3月20日零时起,所有国家和地区经青岛机场入境且目的地为山东省的入境人员,以及从其他口岸入境未满14天的以山东省为目的地的人员,为安全防疫起见,须集中隔离观察满14天;相关费用请自理。
二、从青岛机场入境的任何经检疫有发热、呼吸道症状的人员由120车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测、治疗并隔离14天;其密切接触人员须送往指定的宾馆集中医学观察14天。
三、应集中隔离的入境人员,由青岛各区市轮流负责安排,实施集中隔离观察;目的地为省内其他市的入境人员,由目的地市疫情防控部门“点对点”接回;暂时无法实施“点对点”接回的就地隔离;目的地为省外的无症状且非密切接触人员,在经风险评估和检疫后可乘机继续前往目的地。
扩展资料:
从青岛入境人员提前72小时申报登记
青岛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公室17日正式发布通告,计划来青返青的入境人员,由其亲友或其亲友告知本人提前72小时登录“青岛市入境人员信息系统”,如实申报登记有关信息。
根据通告,入境人员指出国(境)返回的中国公民和入境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入境人员无论通过境外直接抵青或从国内其他城市中转抵青,应当遵守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有关决定、命令,自觉接受检验检疫、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
入境人员来青返青后,应当在到达目的地后,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或企业(单位)报到,并登录“青岛市入境人员信息系统”,如实申报登记有关信息。
宾馆(酒店)、社区(村居)、企业(单位)等单位和出租房主、留宿人等,有义务引导入境人员登录“青岛市入境人员信息系统”申报登记有关信息。
此前,青岛市要求所有入境人员,除需要隔离或留观的外,均由居住地所在区市派车接回,对在境内有居所的,居家隔离观察14天;对商务旅游等短期居住的,安排在指定宾馆住居、活动。
参考资料来源:青岛本地宝-青岛机场入境隔离政策
外地回青岛人员需要隔离。
2月14日,青岛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了《关于明确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其中对于企业员工返工隔离问题,明确规定“省内人员返岗,可以不隔离。
通过‘点对点’包车方式返程的工人,行前14天内和在途中没有相关症状的,要尽快复工;有流行病学史但无症状的高风险人群,要进行14天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经检测筛查排除感染,可适当缩短隔离时间。
扩展资料:
2月23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转发了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用复工复学人员电子健康通行卡的通告》,规定在山东省内连续居住了14天及以上,需出行到异地的,可依托电子健康卡开通线上办理健康通行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