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使用的固定资产需要计提折旧吗
不需要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1.土地;
2.房屋、建筑物以外未使用、不需要以及封存的固定资产;
3.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4.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按照规定提取维简费的固定资产;
6.已在成本中一次性列支而形成的固定资产;
7.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
8.财政部规定的其他不得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提前报废的固定财产,不得计提折旧。
我国准则规定,除下列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①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②单独计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③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④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⑤处于更新改造过程中的固定资产。
⑥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除上述情况外,均须计提折旧。
应计折旧的7种特殊情况(下列情况均需计提折旧):
①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②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③不需用固定资产
④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固定资产(竣工决算后调整资产价值,但不调原计折旧)
⑤因经营任务变更而停用的固定资产
⑥因季节性经营而停用的生产设备
⑦因修理而停用的设备(属于资本化除外)
扩展资料:
当月新增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下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下月开始不计提。
无形资产与固定资产恰恰相反:
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注意问题:
1.注意计提折旧的范围,按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a.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b.按照规定单独计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c.处于更新改造过程中的固定资产。
2.未使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也要计提折旧。
3.注意再计提固定资产这就是应考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注意折旧期间跨年度时年折旧额的确定。
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额大小受计提折旧基数、净残值、折旧年限、折旧方法等因素的影响,《企业会计准则》(简称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简称税法)分别对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作了相应规定。
只有把握固定资产计提旧的因素,才能保证计提的折旧额正确,纳税不受影响。现就影响固定资产折旧额的各因素分别从准则、税法作以比较。
全面把握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能保证计提的折旧额正确,但企业在实际生产经营中,还会遇到一些例外情况,现从以下几种情况来说明如何计提折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折旧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0]25号)
第三十五条
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四)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财会[2001]57号)
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按照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准则与原制度对不需用的固定资产是否计提折旧的规定是不同的。按准则规定,企业应对“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的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另外存货便是存货,固定资产就是固定资产,这两个科目完全不同的,你们公司将暂时备用的固定资产列入存货,本身就是一个错误——正确做法应当是在固定资产科目下开设一个“备用”科目以归集这些设备,领用时从“备用”明细科目转到“在用”明细科目中即可——但你们公司当初可能想让资产负债表上好看一些、流动比率更大一些,就出了这么个孬注意~~
当然折旧的方法你们可以考虑设备的领用情况,灵活掌握,这无所谓的
但税法规定,未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允许列支其提取的折旧,因为未使用的固定资产明显没有参加对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贡献,所以不允许列支——因此实务上很多企业为了省事,也就不对未使用的固定资产提取折旧,这种变通的方法也说得过去的。
总结:买入备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记入固定资产-备用科目,领用时转入固定资产对应的明细科目;至于折旧,完全可以领用前不提,自领用的下一个月份开始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