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房小心这些陷阱
很多买过二手房的人都感慨买房过程可谓是千辛万苦,购房者不仅要和上家打交道,还要和中介打交道,由于买卖双方还常有抵押贷款,还要和银行方面打交道。因为交易程序复杂,可利用的漏洞很多,因此二手房交易市场中可谓陷阱重重。那么,购买二手房主要的陷阱有哪些?该怎么预防呢?
一、冒充房主骗取购房款
这种情况,卖方可能掌握了房子的产权信息,对房子有一定的了解和控制,和房主也可能认识。卖方通过看房,使用假产权证等方式,骗取买方信任。一旦买方交钱中了招,因房屋产权归第三人所有,买方肯定无法获得房子的产权,实际损失还要看后期维权的情况。
为了预防这种情况的发生,一旦涉及到签字交钱的事儿,买方必须坚持房主本人亲自到场。并要求对方出示身份证和产权证,在验明证件的真实性后,卖方冒充房主的可能性基本就不存在了。
二、一房二卖
一房二卖,指的是卖受人和两个或以上买受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一房二卖的两份合同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至于房屋最终的归属权,以产权登记部门的登记记录为准。也就是说,谁先过户,房子就是谁的。没过户的一方,显得比较被动,只能走法律程序维权,向卖方追讨损失。如果三方都没有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那就要看哪一方的产权登记意向在先了。
说简单点儿就是,卖方把产权证压在哪一方(压在中介公司也有法律效力),房屋的产权未来就有可能归哪一方所有。为了避免在二手房交易中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对购房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正确的做法是到产权登记部门验明产权证的真伪后,将产权证压在自己手里。这样即使后期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也是另一方走法律程序,我方顺利完成过户手续。
三、买到抵押房
对于抵押不动产,我国实行的是抵押登记制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买方买到的是抵押房,卖方不和债主办理解押手续,即使买方支付了房款,将来也无法获得房子的产权。如果遇到有抵押登记记录的房子,买方应坚持要求卖方与债主办理完解押登记手续之后,再进行下一步交易。
不要轻信对方拿到钱就去解押。如果对方不解押,买方只能自己掏腰包完成解押手续,否则房子将永远无法过户。读者可能还有一个疑问,如果对方和债主签订了抵押合同,而且并没有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买方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查不到抵押记录怎么办?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没有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也就是说遇到这种情况,买方可以顺利的办理完成过户手续,后期的问题就留给卖方和债主承担了。
四、买到有产权纠纷和争议的房子
我国实行的是不动产登记制度,产权登记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一般产权人与他人因房产而产生的纠纷和争议,不会影响到产权人出售自己的房产。比如小王和小李是男女朋友,恋爱期间小王全额出资买了一套房产,但产权证上登记的却是小李的名字。分手后小王要求要回房产,在法律上是支持小王这种请求的。但如果小李没有通过小王把这套房卖了,小王是没有权利干涉这笔交易的。
在法律上,小王的权利仅限于要求小李赔偿他因失去房产,而产生的相关损失,不会对这笔交易造成影响。但有些特殊情况,法院会冻结产权人名下的房产,此时被冻结的房产是无法出售的,在不动产登记部门过户也会被卡。因时间差等问题,在过户过程中,房产也有被冻结的可能。为了避免这种比较少见的情况,买方可以要求卖方到银行打一份征信记录,征信是可以记录法律纠纷情况的,如果发现了相关问题,应果断取消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