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行测数量关系答题技巧
2020-09-25 · 专注大学生职业技能培训在线教育品牌
一. 公务员考试行测数量关系数的奇偶性
对于一个整数,我们按照奇偶性进行划分。能够被2整除的数,叫做偶数,如2、4、6、8等。反之,则为奇数,如1、3、5、7等(因为0能被任何一个非0的自然数整除,所以0也是偶数)。奇偶数的定义我们比较熟悉,而在做题中常用到的是奇偶数的性质,那么奇偶数都有哪些性质呢?
1. 基本性质奇数±奇数=偶数、奇数±偶数=偶数、偶数±偶数=偶数奇数×奇数=奇数、奇数×偶数=偶数、偶数×偶数=偶数
2. 推论1:偶数个奇数的和或差是偶数;奇数个奇数的和或差是奇数。
推论2:若几个整数的乘积是奇数,则这几个数均为奇数,若几个整数的乘积是偶数,那么这几个数中至少有一个偶数。
推论3:两数之和与两数之差同奇(偶)。
二. 公务员考试行测数量关系数的质合性
数字按照质合性进行划分,又分为质数和合数。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如果除了1和本身以外还有约数,我们称之为质数,如2、3、5等。如果还有其他约数,则为合数,如4、6、8、9等。划重点:“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2”是质数中唯一的偶数,是偶数中唯一的质数。在数学运算题目中,质合性常结合奇偶性进行考察。
看到上面的讲解,大家是不是对数的性质在数量关系中的应用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呢?在公务员考试行测的备考,我们要从基础入手,稳扎稳打,层层递进,这样才能从量变引发质变,加油!更多关于公务员考试的备考技巧,备考干货,新闻资讯等内容,小编会持续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