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了农村的宅基地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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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一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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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5 · 知名法律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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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一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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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若是户口迁出了农村,是不得在农村盖房的,宅基地的使用是针对农业户口而言的。户口迁出农村,您原先在农村的房子长久不住,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会被收回的。若是您的房子不存在安全隐患,您可以继续住,但是您不能对房屋进行修缮,装修,重建的,如果非要修缮是需要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申报的。户口迁出农村宅基地的处理分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全家的户口只有部分搬离,但有一部分人未搬离。这种情况下农村的宅基地是可以继续使用的。第二种情况是您的家庭成员户口全部搬离了,这种情况下是不能获得宅基地的。第三种情况就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宅基地的拆迁补偿问题。但如果您本人户口迁出农村,您的父母户口仍在农村,您的父母是具有宅基地的使用权的,您可以帮助您父母重修或者修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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