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育有两个女儿,如果离婚了抚养权该如何判?
现代的中国,离婚率越来越高了。民政局每天有人去结婚,但是每天也有人去离婚。而且甚至可能离婚的人比结婚的人还要多。虽然很多人不理解这种行为,但是在我看来是可以理解的,我们已经是二十一世纪的人了,如果不喜欢对方,确定两个人过不下去了,那么,离婚就是最好的方式,以后是一个人过还是重组家庭都好,都比两个不想爱的人,天天一起你仇我恨来得好。可是,如果夫妻双方有两个女儿的话,那么离婚以后抚养权应该判给谁呢?
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协调好,不需要法律出面解决的,那么判给谁就由夫妻双方说了算。
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协调好的,法律一般会一人一个。夫妻双方如果就离婚以后,孩子的抚养权不能够协调好的,那么,一般情况下,为了保证公平性,法律会判给一人一个。而且如果是一人一个的话,彼此都不需要再给彼此抚养费,毕竟两个人都带着孩子。
但是也会有例外的情况。如果两个孩子哺乳期都还没有停止的话,那么孩子可能会判给母亲抚养,因为这个时候的孩子是离不开不亲的。还有就是,如果夫妻双方一方经济上面有困难的话,孩子一般就不会判给这一方,会判给比较富裕的一方。这两种情况下,如果孩子都判给了一方,那么对于另外一方来说,是需要给抚养的一方生活费的支持的,除非抚养的一方说自己不需要,而且足够富裕。
对于有孩子的夫妻来说,孩子的确是比较麻烦的。但是不管怎么样,两个人的事情,和孩子没有关系,孩子是无辜的,因此,就算离了婚,还是希望都能能够好好爱自己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