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员工不去可以要求N十1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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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生公司搬迁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时,公司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并进行赔偿。
公司搬迁时员工赔偿的标准,应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进行赔偿;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的时间计算进行赔偿;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的时长计算赔偿数额。
拓展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什么情况下,员工离职公司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二)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从上面规定可以看出,有六种情况,员工提出离职,公司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没有给员工交社保,公司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当然公司在员工入职时,因失误少为上员工缴纳了两个月的社保,后面公司都有给员工交社保,但员工对此一直未提出异议,双方未因此事发生过争议,则少缴两个月的社保不能成为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偿的理由。
公司搬迁时员工赔偿的标准,应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进行赔偿;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的时间计算进行赔偿;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的时长计算赔偿数额。
拓展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什么情况下,员工离职公司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二)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从上面规定可以看出,有六种情况,员工提出离职,公司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没有给员工交社保,公司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当然公司在员工入职时,因失误少为上员工缴纳了两个月的社保,后面公司都有给员工交社保,但员工对此一直未提出异议,双方未因此事发生过争议,则少缴两个月的社保不能成为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偿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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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要求n+1补偿是,公司主动把员工辞退的,而员工没有任何错误
如果公司只是换了个地址,员工自己不去是没有办法要求到n加一补偿
如果公司只是换了个地址,员工自己不去是没有办法要求到n加一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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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员工不去的话。应该正常按照。程序来赔偿。并没有n加一这个说法。要是员工自己提出来辞职,可能还没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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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员工不去可以要求赔偿n加1吗?如果工作地重大,变更,然后公司又不能够提供足够的支持了吗?要求n加1可以得到一定的支持的,如果不行可以到劳动局去咨询一下,看看劳动局能不能接受你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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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进行搬迁的话,是可以要求嗯加以进行补偿的,毕竟不是自己的,原因是公司的原因,是可以要求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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