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社会关系指的是哪些人?
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指本人的旁系亲属,如岳父母、分居的兄弟姐妹、伯叔姑姨舅、甥侄等,还包括和本人关系较密切或本人受其影响较大的亲友、同学等。
一般来讲,“主要社会关系”是指父母和配偶以外的主要社会关系,包括:叔叔、伯伯、姑姑、舅舅、岳父、岳母等等
从关系的双方来讲,社会关系包括个人之间的关系、个人与群体之间的关系、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一般还包括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群体与国家之间的关系。这里群体的范畴,小到民间组织,大到国家政党。这里的国家在实质上是一方领土之社会,即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就是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而个人与世界的关系就是个人与全社会之间的关系。
扩展资料
无论个别社会关系或社会关系系统,都是具体的历史的,是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而演变的。其演变的规律大致是:生产力的发展直接促使物质关系发生变化,进而要求种种思想关系相应地发生变化,从而导致社会关系系统的根本变化。
人类历史已经多次发生社会关系系统的质的变化,这就是由原始的非对抗性的系统演变为对抗性的系统,即由原始社会演变为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20世纪以来,又先后在一些国家演变为社会主义的非对抗性的系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关系
主要社会关系,是指与本人在政治、经济、生活上有直接联系的亲属、朋友。一般包括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父母的兄弟姐妹(姑舅叔伯、姨)、岳父、岳母等。
1、家庭主要成员——未婚者填写父母、兄弟姐妹,已婚者填写配偶、子女;
2、主要社会关系——未婚者填写父系的祖、伯、叔、姑,母系的外祖、舅、姨。已婚者填写父母(岳父母、公婆);
3、外甥与舅舅的关系——舅甥关系。
扩展资料:
人际关系是社会关系的产物
第一,任何一种人际关系总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产生的。例如,夫妻关系,就是婚姻关系的产物;犯人和法官的关系,是法律关系的产物。
第二,人际关系的根本性质是由该社会形态的社会生产关系的性质所决定。
第三,人际关系的变化是由社会关系的变化所决定的。
第四,个人人际关系的复杂性也是由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