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转学需要什么手续 条件是什么?
小学生办理转学分为异地和非异地
一、非异地转学
申请表由转入(出)或借读学校及学区(教委办)审核签盖章后,交县(区、市)教育局初教股审核盖章。应提供的材料:
1、申请表
2、学籍卡原件
3、义务教育登记卡
4、转学证明书或转出回执
5、转学须提供户口簿原件等材料。
二、异地转学
异地转学需要四方核办:转入学校、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转出学校、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其流程依次是:
1、转入学校发起跨省转学申请(需要正确输入学生姓名和学籍号,输入有错的,将无法办理而退回转入学校,需要重新发起)。
2、转入学校核办,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
3、转出学校核办。
4、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
5、四方核办无误后,由转入学校调取学生档案。办理完成后,转入学校应告知家长。
转学后的学籍处理
1、学生因家庭搬迁等情况要求(在市内)转学的,学生本人及家长可持变动后的户口及住房证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校长及有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学校可办理转入、转出手续。
2、特殊情况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提出申请后,由校长批准并且上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转出转入。
3、其它情况一律不予转学。
4、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转学。
以上内容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家长再也不用考虑转学择校了”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准予转学:
1、学生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户籍跨省、市、县(市、区)迁移或在本县(市、区)内跨学区、乡(镇)迁移的;
2、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长期因公出国(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现役军人(含武警)等原因,其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
3、流动人口适龄子女居住地跨省、市、县(市、区)迁移的;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流入地就学的。
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向转入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转入学校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发起转学申请,转入学校主管教育局、转出学校、转出学校主管教育局依次网上办理。每个环节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扩展资料
全国学籍系统没有规定转学籍的时限。从功能上讲,随时可以办理转学。但基础教育实行省级统筹管理体制。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把转学对孩子的影响降到最低,一些省规定了办理转学的时间,一般只在开学前后进行,家长如需为孩子办理转学应提前了解相关省份的规定。
全国学籍系统没有限定开放时间,系统无间断运行,各级用户可随时访问系统。但个别功能有时间限定,如小学一年级新生注册。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转学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