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分解质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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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1 · 专注为您带来别样视角的美食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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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乘法

写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这些不重复的质数即为质因数),实际运算时可采用逐步分解的方式。

如:36=2*2*3*3 运算时可逐步分解写成36=4*9=2*2*3*3或3*12=3*2*2*3

2、短除法

从最小的质数除起,一直除到结果为质数为止。分解质因数的算式的叫短除法。

扩展资料:

定理

不存在最大质数的证明:(使用反证法

假设存在最大的质数为N,则所有的质数序列为:N1,N2,N3……N

设M=(N1×N2×N3×N4×……N)+1,

可以证明M不能被任何质数整除,得出M也是一个质数。

而M>N,与假设矛盾,故可证明不存在最大的质数。

最大公约数的求法:

1、用分解质因数的方法,把公有的质因数相乘。

2、用短除法的形式求两个数的最大公约数。

3、特殊情况:如果两个数互质,它们的最大公约数是1。

如果两个数中较小的数是较大的数的约数,那么较小的数就是这两个数的最大公约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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