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南昌一私立学校三个校区无证办学,无证办学是否涉嫌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75条之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应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由此可见。无证办学确实是违法行为。即便如此仍有不少人趋之若鹜,不是无证办教育机构就是无证办私立学校,目的就是从“爱才心切”、“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家长手里“捞钱”。
从学生身上赚钱是公认的“容易”,因为来钱快、利润高。“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这句话折磨着很多家长,让家长把孩子送到各种兴趣班和辅导机构。这些兴趣班和校外辅导机收费构可不便宜,一个月花几千块钱是很正常的。
教育部门对辅导机构、兴趣班及其他办学机构的审核严格,没有相应资质是不会允许其办学的。高额的利润和经济收入让一些人选择铤而走险,于是很多“黑机构”和“黑学校”应运而生,没有证件的私立学校、辅导机构比比皆是,一般情况下父母不会要求机构出示相关办学资质的证件,只要让孩子取得进步、发展兴趣就行。这些无证办学机构一旦被教育行政部门抓到,罚款都是最轻的处罚,相关责任人可能要为此蹲几天“班房”。
不过,没有证件和资质办私立学校的少见,或者说一份办学资质几个需要校区之间“通用”的情况比较常见。某个教育机构有官方授权文件,但它的分支机构没有在教育行政部门获得审批。查处其违法行为时他们会还会理直气壮的说:不是只要一个授权文件就行吗?我的分支机构办学,和我不是共用一个授权文件吗?这当然是不行的。
综上所述,无证办学是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