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初初期最大的文字狱案,牵连了多少人?
文字狱就是因文字的缘故而引发的罪案。它作为我国古代文化专制政策的一部分,在历史上各个朝代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汉代的杨恽案件,宋代的苏轼乌台诗案即较为典型者。不过,总体看来,清代以前数量较少,规模不大。1644年李自成攻城,崇祯皇帝自杀,到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即辛亥革命爆发,到11月下旬,全国超过三分之二的省和省级行政区宣告脱离清政府而独立,清朝残存的地盘和军队又控制再袁世凯等军阀手里,清朝统治已名存实亡。到1912年1月1日,以孙中山为首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南京成立,以1912年1月1日作为中华民国纪元的开始。 清朝历经了200多年的时间。
首先,就文字狱数量而言,清代文字狱当在160—170起左右,比历史上其他朝代文字狱总数还要多。其次,就规模和惩处结果而论,与历史上其他朝代诸文字狱相比较,也首屈一指。
其中“明史案”为清初最大的文字狱案:庄氏父子被掘墓刨棺,枭首碎骨,尸体被悬吊在杭州城北关城墙上,示众三个月,参与刻字、印刷、校对、装订者、售书、购书、藏书、及阅看此书者无一幸免。入狱者三千余人,牵连致死七十余人,凌迟一十八人。
文字狱打击的重点对象是文人及文学作品,慑于文字狱的威力,文人们不能不有所顾忌,他们在文学作品中只能采取委婉曲折的手法表达对社会现实的看法。
清代文字狱的盛行,确令无数文人惊恐万状、不寒而栗。它不仅使文化典籍遭到极为严重的破坏,箝制和禁锢了思想文化的发展,而且影响了文学生态。文字狱所导致的清代文学生态的丕变,既使文人产生仗马寒蝉式的心态,泯灭了创作灵性,又使文学的批判理念严重失落,阻隔了文学的传播和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