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农业全盘集体化运动是怎样的?
在苏联,把以个体所有制为基础的小农户联合成以农业劳动组合为基本形式的大农庄的过程,叫作集体化,联合起来的农庄叫作集体农庄。全盘集体化指农民不是一批一批地,而是整村、整乡、整区甚至整个专区地加入集体农庄。苏联农业集体化是一场伟大的社会变革运动,是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对一个国家的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尝试,为后来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 全盘集体化运动的形式 十月革命前的俄国基本上是一个农业国家。1917年在全国15360万人口中,农村人口超过12300万,占总人口的82%以上。全部农户中,贫农和中农占85%。
如何吸引农民参加社会主义建设,是苏联建设社会主义的特别突出的问题。 苏维埃政权建立以后,列宁就开始探求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有效途径。列宁从苏维埃俄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总结,提出了合作制的计划。列宁认为:合作社是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最好方式;合作社正是无产阶级和千百万小农及最小农结成联盟,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所必需的一切。合作社是在经济上把农民组织起来的形式。采用这种尽可能使农民感到简便易行和容易接受的方法,就能够使农村过渡到社会主义。
列宁合作制计划的中心思想是:通过流通领域,把千百万小农吸引到社会主义经济中来;通过劳动过程的社会化,逐步改变个体农民千百年来形成的习惯和心理。 在列宁的合作制思想指导下,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得到扶持和发展。1920年,全国有12800个农业生产合作社,1925年发展到54800个。此外,还有25600个消费合作社。在各种合作社中,占优势的是中农。1924—1925年度,在农业合作社中,贫农户占24.5%,富农户占8%,中农户占67.5%。实践表明,中农户更加愿意参加合作社。1925年4月,联共(布)第十四次代表会议决议指出,为了使合作社最大限度地包括农村经济生活的一切过程,必须给从事农业的一切阶层参加合作社的权利,但是应当限制露骨的富农分子进入合作社的管理机关。合作社在国家经济生活中也起着重要作用。1925—1926年度,国家通过农业合作社采购1.3亿普特粮食,通过消费合作社采购1.8亿普特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