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丢了能注销吗
法律分析:银行卡丢失一般需要先挂失,然后再做销户操作。
1、如果银行卡丢失了,可以打客服进行口头挂失,口头挂失一般为5天,在这五天之内带上身份证到开卡行柜台申请书面挂失,挂失七天后即可补卡或注销。如果银行卡开通了网银的话,就必须先注销你的网上银行。
2、在银行柜台注销的话跟服务人员说明要注销银行卡,把身份证给银行工作人员,正常情况是需要填写单子,根据工作人员进行填写。
3、有些银行你卡里面没钱达到一定时间后它会自动注销的,具体情况请咨询开卡行。
法律依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第五十二条 发卡银行的义务:
(一)发卡银行应当向银行卡申请人提供有关银行卡的使用说明资料,包括章程、使用说明及收费标准。现有持卡人亦可索取上述资料。
(二)发卡银行应当设立针对银行卡服务的公平、有效的投诉制度,并公开投诉程序和投诉电话。发卡银行对持卡人关于账务情况的查询和改正要求应当在30天内给予答复。
(三)发卡银行应当向持卡人提供对账服务。按月向持卡人提供账户结单,在下列情况下发卡银行可不向持卡人提供账户结单:1、已向持卡人提供存折或其他交易记录;2、自上一份月结单后,没有进行任何交易,账户没有任何未偿还余额;3、已与持卡人另行商定。
(四)发卡银行向持卡人提供的银行卡对账单应当列出以下内容:1、交易金额、账户余额(贷记卡还应列出到期还款日、最低还款额、可用信用额度);2、交易金额记入有关账户或自有关账户扣除的日期;3、交易日期与类别;4、交易记录号码;5、作为支付对象的商户名称或代号(异地交易除外);6、查询或报告不符账务的地址或电话号码。
(五)发卡银行应当向持卡人提供银行卡挂失服务,应当设立24小时挂失服务电话,提供电话和书面两种挂失方式,书面挂失为正式挂失方式。并在章程或有关协议中明确发卡银行与持卡人之间的挂失责任。
(六)发卡银行应当在有关卡的章程或使用说明中向持卡人说明密码的重要性及丢失的责任。
(七)发卡银行对持卡人的资信资料负有保密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