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力和缘分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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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力是一种力量。人的“身口意”三业活动造成行为,而任何行为都会自然产生一种力量,此力量又迫使人去做新的行为,此新的行为又产生新的力量……如此行为产生力量,力量又产生行为,辗转相生而形成螺旋式的业力圈。
业力意味着命运的必然性。人依赖社会和自然的条件而存在,受自然和社会条件的约束,不能自由自在,从这方面说,人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但人又可以改造和造作自然和社会条件,掌握规律,发展自己,从这方面说,人又可以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合着这两方面来说,支配人们命运的必然性规律就是业力。
业力是一种关系。人与自然和社会形成各自不同的关系圈。如人为生物之一种,需阳光及水,这个生物圈是极共荣圈。人有运用语言使用工具能力,与其他生物不共,这人类共业圈是大共业圈。
业力是道德的公正自然法律。业力遵守同类相应原则,如是因生如是果,若是这样,就必会这样。
缘分指的是只要是自身经历过的人事物都是缘。可以说,只要与自己有过交集的人事物都属于缘分。如果没有缘分,也不会有交集。遇见是缘,错过还是缘。今生所有的遇见,是在为前世续缘;今生所有的错过,其实是“来生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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