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种类有哪些
普通型人寿保险的定义:
1、定期寿险: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限为固定年限的人寿保险。最大优点:是可以用极为低廉的保险费获得一定期限内较大的保险保障。不足之处:在于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届满仍然生存,则不能得到保险金的给付,而且已交纳的保险费不现退还。
2、终身寿险: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限为终身的人寿保险。最大优点:可以得到永久性保障,而且有退费的权利,若投保人中途退保,可以得到一定数额的退保金。
3、两全保险:指点在保险期间内以死亡或生存为给付金条件的人寿保险。
4、年金保险:指以生存与否为给付保险金条件,按约定分期给付保险金,且分期给付保险金的间隔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人寿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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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市面上的寿险种类,主要有死亡保险、生存保险和两全保险这三大类。详细的介绍如下:寿险产品资料
1.死亡保险主要有两种,一个是定期死亡保险,也可以叫定期寿险;一个是终身死亡保险,也可以叫终身寿险。定期寿险指的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后,保险公司赔付受益人保险金的保险。如果被保险人生存到保险期限满,则保险公司不必赔付保险金,也不必返还保费。这种寿险主要是对被保险人在短期内从事高危活动或工作提供保障。
简单来说,终身寿险是一种时间更长的定期寿险,这种保险的保险期限长达被保险人的一辈子。而人是肯定会死的,所以终身寿险的保险金是必然支付给受益人的。而也因为其这个特点,终身寿险的保费高于普通定期寿险,同时也有储蓄功能。
2.生存保险。生存保险要求被保险人一定要存活到保险期满才能领取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中死亡,那么就无法得到保险金,同时保费也无法退回。
3.两全保险。两全保险是死亡保险和生存保险的结合体,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则受益人可以领取身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存活到保险期满,则被保险人可以领取保险期满的生存保险金。两全保险在寿险市场上最受广大群众青睐,也是最常见的寿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