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想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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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变更姓名申请材料:
1、本人或者父母申请;
2、户口本。
3、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
二、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姓名审批程序:申请→ 窗口受理→ 现场审查→ 审批→办理
变更姓名审批时限:派出所二十个工作日,分局县局十五个工作日
变更姓名审批收费:不收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也就是说你要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
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具体的程序是: 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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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根据您的提问,想要改名字的话,需要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申请,并且要提供充分的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在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的证明。
如果末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姓名需要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进行申请办理,需要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要有变更申请书和单位(街道办或者学校)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收养关系变更的要带着收养证。上述材料准备好了,就向派出所户籍科提交,然后是派出所自己经过调查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还有就是之前的名字会在户籍页“曾用名”一栏中体现。
另外需要补充的是,身份证变更名字还有严格的申报限制条件:(一)户口本与身份证的名字不相一致的;(二)非自身原因而造成的身份证名字错误的;(三)身份证名字或名字的谐音违背公共秩序、善良风俗,或者容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伤及本人感情的;(四)身份证名字中含有冷僻字,或者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末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如果末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姓名需要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进行申请办理,需要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要有变更申请书和单位(街道办或者学校)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收养关系变更的要带着收养证。上述材料准备好了,就向派出所户籍科提交,然后是派出所自己经过调查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还有就是之前的名字会在户籍页“曾用名”一栏中体现。
另外需要补充的是,身份证变更名字还有严格的申报限制条件:(一)户口本与身份证的名字不相一致的;(二)非自身原因而造成的身份证名字错误的;(三)身份证名字或名字的谐音违背公共秩序、善良风俗,或者容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伤及本人感情的;(四)身份证名字中含有冷僻字,或者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末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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