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干了十三年,辞职后会有补偿吗?
在公司干了十三年,辞职后会有补偿吗?
一般来说,主动和自愿辞职都是因为新的计划或者就业单位。在这种情况下,你既不能享受失业救济,也不能获得经济补偿。因为企业用好员工,希望更长久的雇佣工人。如果有员工辞职,用人单位需要找新的员工替代,也需要成本和培训时间。要求公司赔偿是非常不合理的。
老员工主动辞职一般没有经济补偿。但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导致劳动者辞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经济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不过相对来说,法律上还是有一些规定的。员工主动辞职,用人单位也应给予补偿。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相应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了七种情形,特别是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离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也明确规定,依据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属于正常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时与劳动者达成协议的,只能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不是这个。如果仅以10年工龄作为理由,这一点不予支持;但即使工龄不满10年,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能拿出证明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材料,完全可以主张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