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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采用的是定额扣除的方式,是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即每月1000元的标准进行定额扣除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主要是包括了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其中学前教育是指年满3岁—小学入学前;学历教育则是从小学到博士研究生。在进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的时候,父母可以选择其中一方按照扣除标准100%进行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扣除标准的50%进行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同有关部门遵循公平合理、简便易行、切实减负、改善民生为原则起草的办法。2018年10月20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开始为期两周的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8年12月22日,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发布,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拓展资料:
具体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包括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和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自费部分)由个人负 担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80000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
注意事项:纳税人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由纳税人本人扣除;纳税人应当留存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原始/复印件;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由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 具体规定: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 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偿贷期间按 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注意事项:夫妻双方可选择_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纳税人不得扣除;纳税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同有关部门遵循公平合理、简便易行、切实减负、改善民生为原则起草的办法。2018年10月20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开始为期两周的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8年12月22日,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发布,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拓展资料:
具体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包括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和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自费部分)由个人负 担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80000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
注意事项:纳税人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由纳税人本人扣除;纳税人应当留存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原始/复印件;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由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 具体规定: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 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偿贷期间按 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注意事项:夫妻双方可选择_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纳税人不得扣除;纳税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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