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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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 与人有关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是人的不安全行为“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集中表现在那些施工现场经验不丰富、素质较低的人员当中。2.存在于分部、分项工艺过程、施工机械运行过程和物料的重大危险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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