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音乐是什么?
戏曲音乐是中国民族民间音乐的一种体裁。它是戏曲艺术中表现人物思想感情,刻画人物性格,烘托舞台气氛的重要艺术手段之一,也是区别不剧种的重要标志。它来源于民歌、曲艺、舞蹈、器乐等多种音乐成分,是中国民族民间音乐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戏剧音乐有白己特有的结构形式、表现手法、艺术技巧,具有强烈的民族艺术风格。从产乐的角度看,戏曲属于中国人的音乐戏剧。它与西方歌剧及其作曲家个人专业创作的音乐传统有明显的区别。
中国戏曲音乐具有民间性和程式性的特点
中国戏曲音乐在本质上属于民间音乐。戏曲音乐的创作,仍然具有民间创作的性质,在很大程度上保留着民间音乐的若干特征。第一,戏曲音乐植根于民间,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它与各地的方语音、各地的民歌及说唱音乐有极为密切的联系。第二,各个剧种的音乐,都不是由某一作曲家个人创作出来的,而是民间行乐长期发展的产物,是世世代代集体创作的成果,凝聚着世代人民的艺术智慧。第三,历史上的戏曲音乐通过口头传唱而不断衍变。由于各人条件不同,方言语音不同,口头传唱的腔调就会发生若干变化。这种可变性,可以使得同一支腔调演变为风格或地域语音不同的腔调;同一剧种中的唱腔,又可形成不同特色的流派。传统的戏曲音乐,便是按照民间音乐的这种衍变方式,不断发展变化。第四,历史上的戏曲音乐创作,演唱(奏)家同时也就是作曲家,演唱(奏)的过程也即作曲过程。
换句话说,即作曲的过程与演唱(奏)的过程,两者合而为一。因此,戏曲演唱或演奏中处理唱腔或乐曲的方法与技巧,往往包含着作曲法在内。以上民间性的特点,几乎存在于所有声腔、剧种之中,包括少数民族戏曲剧种。只有崐腔,这惟一的一个,是出自民间而后过魏良辅(生卒年不详)等革新,以文人清曲唱加以规范化了的,由文人、曲家定腔定谱的剧种。但它也不同于西方歌剧及其作曲。在艺人的演唱中,仍然有着一定的灵活性,有着地方化的衍变。
戏曲音乐的另一特征,是它的程式性
戏曲音乐的另一特征,是它的程式性。戏曲音乐的程式,大到贯串戏剧演出的音乐结构、唱腔体制(唱南北曲的曲牌体或唱乱弹诸调的板腔体)的形式,小到曲牌、板太唱腔、锣鼓点等的结构、技术及其运用,无所不在,非常丰富。任何剧目的唱、念、做、打,都离不开音乐程式的组合与运用。这种创作方式,不是抛开传统,而是在传统表现形式与手段的基础上,实现新的综合、新的创造。程式的运用有一定的法则。不问的声腔、剧种,往往有各自不同的音乐程式。基于音乐的逻辑性,对程式的要求是严格的,但严格规范的程式在具体运用时又可以灵活自由地掌握。
在长期的实践中证明了戏曲音乐程式的表现功能,是进行戏曲舞台形象创造的重要手段。中国戏曲音乐团其民间性与程式性而表现出自己独特的专业水平、民族特色与美学意义。这种特点,直至今日,仍然保留在戏曲音乐的创作之中。
戏曲音乐包括声乐和器乐两大部分,声乐部分主要是唱腔和念白,它是戏曲音乐的主体
在戏曲音乐结构中,声乐部分是它的主体。中国传统美学思想认为人声歌唱比器乐伴奏更为亲切动人,更易唤起观众的理解与共鸣。其原因在于乐器所奏出的音乐,虽然也能传情,却不能表意。戏曲音乐刻画人物形象,主体依靠声乐,即优美的唱腔与动人的演唱。戏曲中无论演唱的是曲牌还是板腔,都可以分为抒情性唱腔、叙事性唱腔和戏剧性唱腔。
抒情性唱腔的特点是字少声多,镟律性强,长于抒发内在的感情;叙事性唱腔的特点为字多声少,朗诵性强,适用于叙述、对答的场合;戏剧性唱腔多为节拍自由的散板,节奏的伸缩有极大灵活性,因而长于表现激昂强烈的感情。这三类曲调的交替运用,构成了戏曲音乐变化多端的戏剧性。中国戏曲有很多传统剧目,其所以能在舞台上久唱不衰,主要得力于其中脍炙人口的唱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