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被公司无故辞退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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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 被公司无故辞退应当 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然没有 订立劳动合同 ,但必须遵循《 劳动合同法 》的规定。在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辞退劳动者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 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的,没有补偿。其中,因为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 。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 经济补偿金 ,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还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不 符合法律规定 的,属于 违法解除合同 ,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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