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编写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教材编写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如下:
1.科学性与思想性相统一
教科书的编写,首先必须坚持科学性,这是最根本的一个原则。教科书中的知识必须是科学上已经有定论的真理性的知识。不确切的、尚有争议的知识不应编入教科书。中小学尤应如此。因此,必须选择那些最基本的、经过实践验证的、无可争辩的科学知识作为教材内容,同时还必须适当地反映科学技术的新成果,保证教材内容的先进性、科学性。
教科书的编写,还要保证教材的思想性。因此,必须以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为指导进行组织和阐述,力图体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思想和道德精神。教材的思想性应寓于科学性之中,做到科学性与思想性相统一。
2.教科书的编排通常采取直线式与螺旋式(圆周式)两种
直线式排列,即各种知识(事实、原理)只学一次;螺旋式排列,即许多的知识要反复学习,逐步扩大、加深。学生的认识过程是螺旋式上升的,因而螺旋式编排比较符合学生的认识发展规律。直线式编排可以减少循环重复,节约时间与精力。
教材究竟采取何种编排方式,要综合考虑普及教育情况、学制分段情况、具体学科的特点以及学生基础条件,才能决定以哪一种排列为主,同时辅以另一种排列,不宜绝对化。
3.教科书的形式要有利于学生的学习
教科书要写得通俗易懂,文字简炼、准确、生动,叙述连贯,层次分明,标题、结论鲜明醒目,字体大小适宜,封面插图要清晰美观,规格大小、厚薄要合适,装帧坚固耐用。总之,要符合教学法的要求,还要符合美育的要求,有利于学生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