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碳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二氧化碳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如下:
(1) 禁止敲击、碰撞;
(2) 要立放、不能卧放,以防丙酮流出,引起着火爆炸(丙酮蒸气与空气混合的爆炸极限为2.9%—13%)。
气瓶立放15~20min后,才能开启瓶阀使用。拧开瓶阀时,不要超过1.5转,一般情况只拧3/4转;
(3) 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夏季要防止曝晒,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小于10m(高处作业时,应是与垂直
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4) 瓶阀冻结,严禁用火烘烤,必要时可用40℃以下的温水解冻;
(5) 吊装、搬运时,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震的运输车,严禁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6) 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且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7) 工作地点不固定且移动较频繁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同时使用乙炔瓶和氧气瓶时,应尽量避免放在一起。
(8) 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局部温度不要超过40℃(即烫手);
(9) 必须装设专用的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10) 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5mpa,输气流速不应超过1.5~2.0立方米/(h·瓶);
(11) 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必须使用铜合金器具时,合金含铜量低于70%。
2024-11-15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