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与惩罚在教育中的应用
奖励与惩罚在教育中的应用如下:
一、奖励。强化有正强化和负强化之分。正强化也叫积极强化,通过呈现愉快刺激来增加反应概率;负强化也叫消极强化,是通过消除不愉快刺激来增加反应概率。
在选择强化物时可以遵循祖母法则,用愉快活动作为不愉快活动的有效强化物。如告诉孩子他写完作业才能出去玩玩具,他会很快完成作业。
而强化也要注意适度,频繁的奖励会使儿童失去对奖励的期望,且奖励应该与儿童所完成任务的难度与需要的付出成正比。比如我家规定小朋友得到20颗星星就可以买一个电动玩具水弹坦克车,开始洗一次澡能得到2颗星星的奖励,结果小朋友天天要洗澡,不管多冷多晚也要洗澡,我看着不对劲果断和他协商洗一次澡只能得1颗星星,他就没那么积极的洗澡欲望了。
二、 惩罚。与强化是为了增加反应的概率相对,惩罚是为了降低反应的概率,是指当个体做出某种行为以后,呈现一个厌恶刺激,以消除或抑制该行为的过程。
依据刺激是呈现还是移除,惩罚也可以分为呈现性惩罚和移除性惩罚。呈现性惩罚是指在行为后施加厌恶刺激以抑制或消除该行为的发生概率。比如小朋友砸了玻璃电视,立马打一顿以减少这种危险行为的发生。移除性惩罚是指在行为后移去愉快刺激,以减少行为的发生概率。比如小朋友砸了玻璃电视,不准他吃肯德基。
总之,根据操作性条件作用论,在教育儿童过程中,父母应该多用正强化来鼓励儿童的良性行为,用不予强化来消除不良行为,同时慎重对待惩罚。比如儿童撒泼打滚要玩具,而父母的无端让步会强化这种不正确行为,不去强化而淡化冷处理既可消除不正确行为,又不会带来惩罚导致的感情受挫的副作用。
2024-09-05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