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语文作文评分标准
中考语文作文评分标准如下:
1、基础等级。从内容、结构、表达三方面评定作文类别。
2、发展等级只要具备下列四点之一,即可赋发展分:有深度、有个性、有文采、有创新。
3、错别字每三个扣1分,重现的不计,最多扣2分。标点符号错误较严重者扣1分。字数每少50字扣l分,最多扣2分。
4、作文总分不得超过50分。
5、关于审题偏离题意的,如果能判断是完全离题的作文,给15分以下。
6、如文章前后有适当点题的文字,在25分上下酌情给分,但不能超过30分。
7、达到了基本要求,基本符合题意,语言也过得去,比较平一些的文章,就可以打35分。
8、打分采取"综合判断,分等参照"的原则,首先应该从总体上综合打分,看它属于哪一档的文章。一篇作文在基础等级分上分为以下几档:50~45分、44~40分、39~30分、29~15分、4分以下。
评判一篇作文的等级,尤其是基础等级分的类别,要以题意、内容、结构、语言、文体为重点,全面衡量;综合考虑,不能只抓一点而不及其余。
每篇作文的“基础等级分”与“发展等级分”之间,基础等级中的“内容分”与“表达分”之间,通常具有一致性。但也不可简单地、机械地对等硬靠。
凡“内容分”和“表达分”不在同一等级内,两者的级差不要超过两个等级(如内容为一等,表达不应低于第三等;反之,亦然)。
实行“双评制”,一篇作文须由二人独立评分;对同一篇作文的评分,两人差距过大而又难以统一的,交由阅卷组组长或质检组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