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贷不下来,已交的首付怎么办?
有以下3种办法:
一、补救贷款
可以先去找银行业务员沟通,了解自己贷款迟迟批不下来的原因。如果是因为本人的信用、流水、负债等情况而批不下了,建议增加首付款数额,减少贷款的申请金额,将资料准备齐全后再向银行申请贷款。
二、换家银行试试
如果正在申请贷款的银行始终批不下来,可以尝试换一家银行。不同的银行对贷款条件的规定和审核均不同,说不定同样的条件在其他银行是可以批准贷款的。
三、解除合同退回首付
和商家协商解除合同,这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是银行的原因导致房贷办不下来,那么,购房人可以和卖家协商解除购房合同,并且不必承担违约责任,卖家应该无条件退还购房首付。
2、如果是购房人自身的原因导致房贷办不下来,那么,就只有解除购房合同了。在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应当赔偿违约金,而卖家应当退回首付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扩展资料:
2014年6月,周先生在大渡口区买了一套房,总价64万多元。他和开发商签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支付首付款19万余元,并按照开发商要求提供了按揭贷款需要的所有资料。
然而,开发商迟迟无法为周先生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周先生在今年2月向开发商书面送达解除合同通知书,开发商不同意解除合同。
无奈之下,周先生将开发商告到大渡口区法院,请求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退还购房的首付款19万余元。
开发商称,开发商的主要义务是交房,周先生的义务是支付房款。周先生支付房款的资格由银行审查,不由开发商负责。周先生不符合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请求法院驳回周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认为,合同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案中,周先生和开发商均未举证证明银行已为周先生办理了房屋按揭贷款,且双方当事人均无证据证明属于周先生或开发商的原因,造成银行按揭贷款未办理完毕。
法院认为,此种情形应视为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购房人周先生请求解除合同的理由成立。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交19万元首付按揭没办下来 开发商不退款怎么办
1、询问房贷不通过的原因。
房贷不通过总有原因,比如个人征信不良、工作收入偏低、银行卡流水不够、累计负债太多、首付款来源存疑、房屋产权问题等等,找承贷银行询问具体原因,采取补救措施,重新提交贷款申请,争取让该家银行的二次审批通过。
2、找开放商或中介处理。
若借款人自己找银行问不出原因,那么不妨找开发商或中介处理,因为很多房产开发商或房屋中介,都与银行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往来关系比较好,因此让他们与银行联系,看看房贷不通过的问题出在哪、有无解决办法,效果可能更好。
3、换一家银行申请房贷。
一家贷款银行不通过,不代表所有贷款银行都不通过,不同银行对于房贷的审批标准是不一样的。
有些银行的审批标准、放贷政策相对宽松,就会比较容易通过,换一家银行申请房贷只是多耽误点时间而已。
4、找融资性担保公司处理。
融资性担保公司虽然不吸收存款,也不直接发放贷款,但可以为借款人的房贷申请提供担保,即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将由担保公司承担担保责任、代为偿还,因此申请担保贷款应该可以让房贷顺利通过,只是需要额外支付一笔担保费。
5、找开发商拿回首付款。
房贷不通过,已经交了的首付款是可以拿回的,但要看不通过是谁的原因、违约责任在谁身上,才能知道首付款能拿回多少。
若房贷不通过,是借款人自己的问题,那么可能要支付一定违约金,首付款无法全额拿回。
若房贷不通过,是开发商自己的问题,比如不具备售房资格,那么就能拿回全部的首付款,并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总结,首付款交了房贷不通过,处理起来就是两个方向,一是争取让房贷通过,好顺利买房;二是与开发商解约,拿回首付款。
市面上有很多优质房屋,也有很多家银行,不愁没有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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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贷款还清卖掉再买房算首套吗?
贷款还清卖掉再买房是否算首套,主要得看当地房管局关于房屋数量认定的规定:
1、认房不认贷:意思是如果在当地房屋登记系统中已经有了房屋登记信息,那再买房就会被界定为二套房或以上。
对此,将贷款还清后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那之后再买房估计就会被视为首套房。
2、认贷不认房:意思是如果在银行征信系统里已经登记有房贷信息,那再买房就会被界定为二套房或以上。
此种情况看的是有几次贷款买房记录,而不考虑贷款是否还清,房屋登记系统里是否有房产。
对此,将贷款还清后卖掉,贷款记录也不会消除,因而之后再买房也不会被认定为首套房。
3、认房又认贷:意思是指买房时只要名下记录有房或者有房贷记录,都将被界定为二套房或以上。
对此,将贷款还清后卖掉,纵使在房屋登记系统里查不到房产,但依然可以在银行征信系统里查到有房贷信息,所以之后再买房也不算首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