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征人类学详细资料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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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征人类学 (Symbolic anthropology),有时或称象征与阐释人类学〈symbolic and interpretive anthropology), 是文化人类学主要学派之一,主要人物有克利弗德·纪尔兹(Clifford Geertz)、维克多.透纳〈Victor Turner〉与大卫.许柰德(David M. Schneider)等。象征人类学兴起于1960年代,其视文化为一套由象征与意义构成的象征体系,因此人类学家必须视异文化为文本,借由田野调查等长时间的研究方式,解读并细腻地诠释当地文化。虽然象征人类学家对文化的概念主张各有不同,一般而言其主张观点与结构主义人类学相似,与文化唯物论的看法相对,同时也反对结构功能论等人类学家对于亲属等结构性研究的观点与主张。在后马克思主义与女性主义中,象征人类学的文化概念往往成为其质疑与批判的对象。
基本介绍
- 中文名 :象征人类学
- 外文名 :Symbolic anthropology
- 主要学派 :文化人类学
- 主要人物 :克利弗德·纪尔兹
文化理论
如同其他人类学派,象征人类学的理论基础建立在其文化理论的讨论之上。虽然象征人类学强调象征在文化里的角色,以及个人与文化之间的相互关系,然而由于对文化与个人的角色解释不同,其文化理论可大略分成“纪尔兹”与“透纳”两种理论取向。人物观点
一、象征人类学的形成 象征(symbol,又译作“符号”)是人类重要的表达方式。人类学对象征研究的历史由来已久,率先进行象征研究的是法国社会学年鉴派的重要代表人物、涂尔干的弟子———罗伯特·赫尔兹,他的《右手的优越———一项关于宗教两极性的研究》开创了两元对立象征研究的先河,并对后世的如罗德尼·尼达姆、玛丽·道格拉斯和爱德蒙·利奇等人的结构象征研究产生了重要影响。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象征人类学(又译“符号人类学”)产生于英国和美国人类学界。其形成的学术背景是对盛极一时、影响人文学科多学科的结构主义思潮开始质疑,人类学家对人类学的理论范式、使命和方法论的等一系列问题重新进行思考。在象征人类学家看来,文化不是封闭在人的头脑中的东西,而是通过象征手段来表达的意义系统,人们对于其周遭环境和社会其他成员的行为和言语的理解和解释会在社会成员中间构成一个共享的文化意义系统,而象征人类学家的主要任务就是研究这些人们为了表达关于社会生活的根本性问题而赋予意义的象征和象征过程。象征具有多重意义,人们在共同的社会交往中创造并使用象征。对于不同文化的认识要求我们区分其中的不同象征,认识它们的意义,并研究它们如何结合体系并进而对行动者的世界观、精神和感知产生影响。 作为“后结构人类学”的一种,象征人类学一方面延续了结构主义人类学对象征符号的关注,一方面又在研究的出发点、主旨和研究方法上与结构主义人类学有着截然的不同。对于象征符号研究,结构主义人类学的出发点是人类普同性;象征人类学的出发点则是文化相对性。结构主义的研究主旨是通过对象征符号的研究发现“文化的深层语法结构”,注重的是具有普遍性质的、属于心理范畴的世界观;而象征人类学家的研究主旨则是通过对构成文化体系的象征的意义的理解和解释,探讨该文化所独有的、属于意识形态范畴的“社会情感”和“社会心理”。在研究方法上,结构主义人类学采取的是从研究者的、文化外部的视角来研究的“客位的”研究方法;象征人类学采取的是从被研究者的、文化内部的视角来研究的“主位的”的研究方法。 二、象征人类学主要代表人物的观点 象征人类学派的最主要、也最有影响的代表人物是克利福德·格尔茨、维克多·特纳和大卫·施耐德等,他们在对文化与象征的研究上虽有上述一些共识,但是由于秉承的传统和所受的影响不同,他们的学术主张在这些共识之上还有很多不同。 在对象征、文化和人类学的实质和它们的相互关系的认识上,格尔茨认为象征符号是指“作为观念载体的物、行为、事项、性质和关系———观念是象征的‘意义’”;文化是指“从历史沿袭下来的体现于象征符号中的意义模式,是由象征符号体系表达的传承概念体系,人们以此达到沟通、延存和发展他们对生活的知识和态度”。文化的各个层面,如宗教、艺术、常识、法律、意识形态等都可以说是一种文化系统。受马克斯·韦伯的影响,格尔兹认为人是悬挂在由他们自己编织的意义之网上的动物,文化便是这张“意义之网”,因而作为对文化的分析的人类学不是一种探索规律的实验科学,而是“一门寻求意义的阐释学科”。 在对文化象征体系的研究取向上,格尔茨强调“对其他的民族符号象征体系的系统阐述必须以行动者为取向”,强调从“文化持有者内部视角”分析文化。格尔茨对象征、文化和人类学本质的探讨,对文化研究的“深描”方法的提倡,和对文化研究的行动者取向的强调,已经广泛影响到了文化研究的各个领域,除人类学外,还在哲学、语言学、宗教研究、文学批评等各方面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相对象征人类学的另外两位重要代表人物格尔茨和施耐德所受的美国文化人类学传统的薰陶,特纳的学术思想更多的受到英国社会人类学传统的影响,较之前两者对象征与文化的关系的关注和在象征人类学理论体系的建构方面的建树,特纳的学术贡献更多的表现在他通过具体生动的民族志写作所阐释的关于仪式和象征与社会的关系。 在仪式研究理论方面,特纳更多的受到杜尔干社会学和结构—功能主义的影响,侧重于从仪式的象征解释中去把握特定社会秩序的再生,关注仪式的结构与功能,但是他所关注的并非静态的仪式结构与功能,而是把仪式放在运动的社会过程中加以考察,重在把握仪式在整个社会运作过程中的功能。在特纳看来,仪式对于社会并不是像涂尔干和功能论者拉德克利夫·布朗所认为的那样是单纯的凝聚和整合作用,因此他的分析更多的关注仪式在社会冲突和成员身份变动所发挥的作用。特纳的《仪式过程》一书以恩丹布人为对象,将仪式在这个群体中的地位进行了诠释,并发展了范·根纳普提出的通过仪式理论。根纳普认为,所有“伴随着地点、状态、社会位置和年龄的每一次变化而举行的仪式”都是通过仪式,可以分为分离、阈限和聚合三个阶段。特纳拓展了“阈限”与“交融”的概念,用一个专门的拉丁文术语“communitas”(拉丁语,意为“交融”、“共同体”)来描述他所认为的通过仪式的阈限(中介)阶段的特点,即非结构性、平等和人的相关性。这样,通过仪式就可以被看作是从结构到反结构,然后再回到结构的运动,社会则可以被看作是交融与结构的辩证统一。特纳的这一仪式分析模式不仅可以用来分析与个人成长有关的通过仪式,还可以用来分析生命危机仪式、年度性仪式和宗教仪式等诸多仪式。 施耐德的学术思想集中体现在他于1968年出版的《美国的亲属制度:一种文化的解说》一书中。在人类学史上,这本书既是象征人类学的一部重要的代表作,也是西方人类学回归本土研究的典范。亲属制度是传统人类学研究的重要领域,在这一领域中,人类学家们运用关系称谓来分析研究对象现实中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并认为依据亲属制度缔造的社会是非西方的文化特色。在这部民族志著作中,施耐德将研究的视角投射到了他自身所在的西方文明社会,他通过对芝加哥白人中产阶级的调查和综合分析,系统地阐述了美国人关于何为个人和何为亲属的观念,以及他们如何看待血缘和性别与生物学、自然与法律、物质与符码的观念。在该书中,施耐德首次尝试将亲属制度作为一个象征和意义体系来系统的分析,而不是简单的将它视为有着功能性的内部家庭角色的网路来看待。他认为亲属制度并不是一个建立在血缘基础上的自然体系,因此也并不是一个存在于各文化间的基本一致的体系,而是一个因群体的不同而不同的文化体系。对一个像他自身的文化那样高度分化的社会的研究,对于了解亲属制度的本质,要比人类学家对于那些他们所熟知的尚未分化的社会的研究更有启发意义。他通过简短而风格化的叙述和分析,提出了他对亲属制度的不同看法,指出西方人类学家长期用来“反映”非西方社会关系体系的亲属制度概念,并非是他们从对非西方社会的研究中提炼出来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分析概念”,而实际上是将源自西方社会内部并在当代美国人的生活中仍然在被运用着的文化建构映射到了对非西方的社会的研究中。施耐德的《美国亲属制度》最大的贡献之一,就是发展了一种关于文化的理论,这一理论既是他分析论证的基础,也在此后日益证明其对其他文化分析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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