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采取了哪些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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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后,确立了独立自主的外交方针。 为促进我国和世界各国的友好往来,1954年周恩来总理访问印度、缅甸时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处理两国关系的准则。后来这五项原则成为处理国与国之间相互关系的基本原则,在世界上产生了深远影响。 主要内容:①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②互不侵犯;③互不干涉内政;④平等互利;⑤和平共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标志着新中国外交政策的成熟。 由于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1971年第26届联大通过了恢复中国代表权的决议。1972年中美两国发表了《中美联合公报》,同年中日两国建立外交关系。 政策: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实践:1、建国的第一年,与苏联、东欧等17个国家正式建立外交关系。作用:为恢复 经济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2、积极参与国际活动:(1)1953年,在接见印度代表团时,,周恩来总理首次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原则。(2)1954年,周恩来总理访问印度、缅甸,三国总理积极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影响:使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国际上产生深远影响,逐渐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接受,成为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 3、1954年4——7月,参加日内瓦会议(瑞士)。作用:第一次以五大国之一的身份参加,大大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地位,为打开新中国外交新局面发挥积极了作用。 4、1955年,参加万隆会议(印度尼西亚)。影响:第一次没有殖民主义国家参加的亚非首脑会议。中国提出“求同存异”的方针,促进了会议的圆满成功,也促进了中国同亚非各国的团结与合作。形成“万隆精神”。 影响:增进了中国与亚非各国间的理解和信任,扩大了中国在国际上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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