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所得税的,为什么说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是递延所得税负债呢
因为资产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也就是说贷方金额比借方金额大,所以借方要借计差额,而借方表示资产增加,所以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理,如果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借方大于贷方,要是分录平,必须借记递延所得税负债,也就是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因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确认为商誉。
但按照税法规定其计税基础为0,两者之间的差额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准则中规定对其不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负债,否则会增加商誉的价值。
扩展资料
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是负债的一个本质特征。在实务中,履行义务所需流出的经济利益带有不确定性,尤其是与推定义务相关的经济利益通常需要依赖于大量的估计。
因此,负债的确认应当与经济利益流出的不确定性程度的判断结合起来,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与现时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就应当将其作为负债予以确认。
反之,如果企业承担了现时义务,但是导致企业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很小,就不符合负债的确认条件,不应将其作为负债予以确认。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以相关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量。
在我国,除享受优惠政策的情况以外,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在不同年度之间一般不会发生变化,企业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时,可以以现行适用税率为基础计算确定,无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转回期间如何,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不要求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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