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红军为何打关东军
根据《苏美英三国关于日本的协定》(也叫雅尔塔协定),苏联对日宣战。
《苏美英三国关于日本的协定》规定,在德国投降、欧洲战争结束後二至三个月之内,苏联依据以下条件协助同盟国参加对日战争:
1.外蒙古(蒙古人民共和国)的现状须予维持。
2.由日本1904年背信弃义进攻所破坏的俄国以前权益须予恢复,即:
甲、库页岛南部及邻近一切岛屿须交还苏联;
乙、大连商港须国际化,苏联在该港的优越权益须予保证,苏联之租用旅顺港为海军基地须予恢复;
丙、对担任通往大连之出路的中东铁路和南满铁路应设立一苏、中合办的公司以共同经营之;经谅解,苏联的优越权益须予保证而中国须保持在满洲的全部主权。
3.千岛群岛须交予苏联。
扩展资料
1944年底,第二次世界大战进入了最后结束的阶段,德意日法西斯败局已定,随着反法西斯盟国军事行动的发展,结束战争和安排战后世界而产生的一系列政治问题需要迅速解决,对日作战,实现战后世界国际安全问题的基本原则,客观上愈加迫切地需要三大盟国举行新的最高级会晤。
为争取苏联对日宣战,美国、苏联就苏联参加对日作战的问题进行磋商,苏联提出了包括中国承认外蒙古独立、苏联租用中国旅顺港为军事基地等条件,美国背着中国政府同意了苏联的条件,使中国的主权受到严重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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