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大开发是2000年开始实施。
“西部大开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的一项政策,目的是“把东部沿海地区的剩余经济发展能力,用以提高西部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巩固国防。”
2000年1月,国务院成立了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后,国务院西部开发办于2000年3月正式开始运作。
意义:
加速西部地区发展,是缩小地区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进一步扩大国内需求、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改善全国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急切要求;也是保持全国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边疆安全的迫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