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外汇怎么做会计分录,结汇时怎么做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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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到外汇:
当收到汇款头寸时的会计分录是:
借:存放国外同业外币
贷:汇入汇款外币
若汇款头寸尚未收到,但是协议或合约规定可以提前解付的时候的会计分录是:
借:应解汇款外币
贷:汇入汇款外币
当待接到汇款头寸的时候的会计分录是:
借:存放国外同业外币
贷:应解汇款外币
2、结汇:
当汇款解付的时候,可以通过外汇买卖科目办理结汇。比如以人民币收入有关单位账户的会计分录为:
借:汇入汇款外币
贷:外汇买卖外币
借:外汇买卖人民币
贷:活期存款人民币
若收款人要求原币存储,作会计分录为:
借:汇入汇款外币
贷:活期外汇存款或其他科目外币
注意:如果在汇入行开有帐户,银行将汇入的款项直接记入帐户;如果在汇入行没有开立帐户,银行将以合理的方式办理转汇。
扩展资料
1、票汇的结算。办理票汇业务时,汇入行收到汇款行寄来的以我行为付款行的票汇通知书时,经核对印鉴及各项内容无误后,凭以转入“汇入汇款”账户,待传票人前来兑取。会计分录如下:
借:存放国外同业外币
港澳及国外联行往来外币
贷:汇入汇款外币
2、当持票人持已被书的汇票来行取款时,经核对出票行印鉴、付款金额、签发日期及收款人背书等无误后,才能办理人民币结汇或支付原币。会计分录同信汇、电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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